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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贷揽储,35万元中饱私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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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8月26日21:22 来源:株洲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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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放贷揽储,都要给自己捞一票。日前,信贷员贺红斌被芦淞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没收财产1万元,已追缴的赃款4.8万元上缴国库,未缴获的30.2万元予以追缴。去年2月,彬彬(化名)代表市某商贸公司与天元区天台山农村信用合作社达成意向,向信用社贷款一千万元。但是该公司流动资金紧缺,彬彬分别找到该信用社负责人刘某(另案处理)、信贷员贺红斌(女),要求提前给公司发放部分贷款,并许诺按贷款额的10%给付好处费。刘、贺遂违规采取“一对一”的小额担保贷款方式,化整为零,去年2月至4月给公司陆续发放贷款226万元,彬彬送给贺红斌好处费16万元。面对一千万元的贷款意向,信用社却没有这么多资金放贷。刘某向彬彬“求援”,要他为信用社揽储。彬彬转请贺红斌帮助揽储600万元,并按揽储额的5%的比例,给贺红斌贴水费30万元。贺红斌收下后,除实际用于贴水给储户11万元外,将余下的19万元据为已有。(叶新福李程陈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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