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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义务普法(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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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4年08月27日08:53 来源:京报网-北京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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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黄秀丽通讯员国鹏实习生何萍)在延庆县的大街上,每天都能看见一辆法制宣传车,大喇叭播放着民法、诉讼、交通等法律法规内容。不知情的人以为这是司法部门的宣传车,其实这是一辆义务宣传车,车主叫张军,是县司法局法律志愿者服务队的成员,义务普法已经两年半。
33岁的张军是延庆县第五中学的宿舍管理员,白天比较空闲。2001年底,他买了一辆农用车,想利用空余时间做点小买卖。有一次他看到县交巡支队民警做交通法规宣传,就想着参与此事。事后张军找到交巡支队,得到民警的支持,获赠了一批展板和材料。从此,他这个义务法律宣传员就正式上岗了。
他把自家的车改造成宣传车,配上播放设备,做了13块展板,每天在县城的主要大街上巡回宣传。张军一上街就吸引了很多人的目光,不少群众找到他咨询问题,他总是不厌其烦地查资料、找有关部门解答。
两年多来,张军宣传过税法、劳动法、环保法、行政诉讼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等多部法律法规。他不仅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县城各职能部门也把他当作老熟人,一有法律宣传任务首先想到的就是找张军。
张军和爱人都是工薪族,家里不富裕,但在义务普法上,张军很舍得投入,前后已花掉一万多元。张军说,做这项工作能坚持这么久主要是家里人的支持。他做第一批展板时,偷偷动用了家里安装天然气的钱,爱人知道后,并没有和他大吵大闹,而是微笑着说:“我支持你!”后来,老岳父还腾出一间七八平方米的房间供张军设计展板,存放宣传品用,并取名为“义务普法宣传工作室”。
如今张军在延庆县成了名人,有不少公司许与重金,请他在宣传法律知识时插播商业广告,全部被他拒绝。张军说:“普法是我的事业,我不会为了钱让普法变了味。”图:张军和他的宣传车。黄秀丽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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