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白景辉高莉)自治区人大常委会8月24日至27日对我区清真食品管理工作进行了视察。视察组认为,2003年1月1日自治区清真食品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区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了集中管理,依法对清真食品管理成效显著,对生产、加工、储运和销售清真食品的治理和整顿效果明显,人民群众对清真食品的信任度增强,清真食品经营等各个环节步入了法制化管理轨道。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兴中、视察组成员和自治区副主席刘仲在自治区民委、工商等部门负责人陪同下,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主要视察了各级民族、工商等部门依法管理清真食品的情况,重点检查了对违法违规问题的处理情况;清真饮食经营者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从事加工、批发、零售的商场、超市和个体经营者依法进行清真食品经营管理的情况。视察组先后来到吴忠市红寺堡、银川市西夏区、金凤区、兴庆区的部分清真饮食餐馆、商场、超市、饭店等经营和加工清真食品的场所,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实地检查,并责成有关执法部门对违反清真食品管理条例的经营者进行了现场处理,由工商管理部门对违法违规经营清真饮食的餐馆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听取了吴忠市、银川市和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清真食品管理的情况汇报。
视察组建议,各地要进一步提高对清真食品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执法部门要在敢抓敢管的基础上善抓善管,要建立科学、有效、规范的管理机制,要进一步严把清真食品经营、加工、储运的准入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