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8月29日讯 记者石国胜报道:法律援助制度在我国建立10年来,受益人群不断增加,社会影响不断扩大。目前,法律援助体系在我国已经初步建立。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地已经建立政府法律援助机构2892个,共有法律援助专职人员9798名,10年来共解答法律咨询近600万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1万余件,有130余万人获得了法律援助诉讼服务。这是记者从今天在京召开的“法律援助制度建立10周年暨《法律援助条例》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获悉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顾秀莲出席了今天的座谈会。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会上指出,当前法律援助工作既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又面临着严峻的形势,主要表现在:法律援助经费不足,尤其是西部及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律援助经费仍然严重短缺;县区法律援助人力资源主要是律师资源不足,法律援助机构基础建设薄弱;法律援助工作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尚未建立,影响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不少省份还没有采取措施落实《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法律援助范围”、“公民经济困难的标准”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标准”等三个授权事项,导致条例的有关规定不能落到实处。
《人民日报》 (2004年08月30日 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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