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鉴于近期湖南发电来水比较好,省物价局与省经委日前联合发出通知,决定调整今年丰水期电价执行时间,将《湖南省峰谷分时电价及丰枯季节电价实施办法》中的丰水期由10月提前到9月执行。10月份的季节电价视来水情况及电力供需形势另行通知。
按照办法,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农业生产用电、贫困县农业排灌暂不实行丰枯季节电价。该办法规定,3、7、8、9月为平水期,4、5、6、10月为丰水期,11月至次年2月为枯水期。大工业用户和非、普工业用户全部实行丰枯季节电价,其用电量在平水期按规定价格执行,丰水期每千瓦时降低4分钱,枯水期每千瓦时提高4分钱。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平水期按规定价格执行,丰水期每千瓦时降低3分钱,枯水期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
(作者:汤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