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和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自今年3月以来,我省认真开展了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并由省财政厅、监察厅和省政府纠风办联合成立了省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整顿工作的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和汇总上报。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要求,我省各地级以上市和各着装部门采取自上而下、条块结合,自查自纠为主与重点检查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本地区、本部门的统一着装问题进行整顿,整顿工作于今年8月底基本结束。
省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办公室于近日发出通知指出:从检查情况来看,我省涉及违规统一着装的部门认真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抓紧进行整改的有:知识产权、物价执法、环保执法、司法公证、水政执法、劳动监察、交通执法、质量技术监督、林业执法、盐业执法、屠宰管理、城市综合管理执法等10多个部门或类别以及部分特殊行业或工作岗位穿着仿制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标志的服装,如保卫人员、经警、保安人员等。
省整顿统一着装工作办公室明确要求:凡不符合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关于重申业经国务院批准着装部门和行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着装委字[1992]2号)中批准的着装单位和人员(详见下表),都要认真进行清理,并于今年9月1日前必须全部脱下制服。对2004年1月1日以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继续擅自批准统一着装的,违反国务院关于统一着装规定的,未按时限要求自查自纠的,采取隐瞒不报、超过规定时限拒不上交违规的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的,在2004年9月1日以后继续违反规定着装的,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对直接责任人追究纪律责任,对典型案件将公开曝光。希望广大人民群众加强监督,并对脱装后的执法部门给予支持和配合。
经国务院批准统一着装部门、行业的着装范围一览表
注:
1、此表摘自1992年2月25日国务院统一着装管理委员会《关于重申业经国务院批准着装部门和行业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着装委字[1992]2号)。
2、表中的“劳改”部门的称谓目前已经改为“监狱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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