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对男女大学生同在北京一所高校就学并相爱。男青年骆鹏以女友邵亚洁为诱饵,在7年时间,先以各种名义向某公司经理借钱,然后便是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达30多万元。
1996年9月,年仅20岁的骆鹏考入北京某高校,一个月后与漂亮女同学邵亚洁一见钟情。后来骆鹏发现某公司经理陶某对邵亚洁关怀备至,于是让邵向对方先借3000元,邵亚洁刚刚表示反对,立即招来一通拳脚。从此以后,骆鹏便让邵亚洁以种种理由向陶某借钱。陶某则希望只要邵亚洁做他的情人,便可以满足对方的要求,前后借款达十余万元。
邵鹏胃口越来越大,经过一番设计,由邵亚洁出面,先诱使陶某在学校招待所里与邵亚洁一起赤身裸体,随后进行敲诈。陶某被逼无奈,事后以20万元现金息事宁人。今年4月底,骆鹏再次使出毒招,通过电脑制作陶某与邵亚洁的裸照,并用手机短信告诉陶某,若不给钱,他们将向司法机关检举。陶某最后选择向警方报案。在警方安排下,陶某通过手机短信与骆鹏几番讨价还价,最终表示以23万元的价格买断骆鹏手中的照片。
5月12日晚7时,在南三环边的某饭店里,交易双方坐在了一起。陶某将钱箱推给骆鹏。骆鹏打开钱箱,抚摸着箱内钞票发誓:今后不再以此事敲诈陶某,并将手中所有的复印件交给了陶某。就在骆鹏提起装满23万元现金的皮箱走出饭店门口时,被守候的朝阳公安分局的民警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