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学习宣传曹发贵先进事迹纪实 本报记者 李光明
从8月12日司法部追授安徽省和县乌江镇黄坝村调委会主任曹发贵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以来,曹发贵的事迹迅速在江淮大地广为传颂。安徽省政法机关广大干警正在把学习曹发贵精神见诸于行动,落实在具体的工作中。
安徽省有22万名人民调解员,曹发贵倾心调解、尽职敬业,在人民调解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得到村民群众如此深厚爱,对他们触动很大。和县善厚司法所人民调解员樊宏友遇到一件可能“民转刑”的村民纠纷,他挺身而出,调解制止了这场纠纷。樊宏友对记者说,当时该镇早林村小王村民组两村民因在村中公用井取水洗衣而发生纠纷,双方情绪失控,一方取出菜刀扬言要杀光另一家,另一方也手持刀等凶器,扬言来一个砍一个,情况十分危急。而此时该村干部联系不上,时间接近中午,又是个酷暑天,樊宏友没有犹豫,只身一人骑摩托车赶了十几里山路来到现场,耐心做了四个多小时的调解,终于化解了这起可能的“民转刑”纠纷。樊宏友说,其实,开始有畏难情绪,毕竟是面对着凶器调解。但是曹发贵的事迹鼓舞了他,遇到困难必须迎难而上,敢于奉献,只要踏实细致调解,一定会把这起纠纷调解好。“作为一名离英雄成长的地方很近的人民调解员,我更应该在实际工作中处处以英雄为榜样,为人民的调解事业而努力工作。”樊宏友这样说。
与樊宏友一样,一些人民调解员通过学习曹发贵的事迹,增强了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荣誉感和自豪感。一位调解员在学习心得中写道:从曹发贵身上,我看到了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的光荣与责任,我不再为自己是一名人民调解员而感到微不足道,我要学习曹发贵的精神品质,在实际工作中实践。涡阳县司法局李刚在学习过程中有感而发,写了一首人民调解员之歌。歌词用朴实的语言描写出人民调解员为了千千万万家庭的和睦和社会的安宁,甘做社会的“稳压器”,忠实维护人民调解这道“第一道防线”的决心。
曹发贵的事迹感动了安徽人民,同样感动着全国各地许多了解曹发贵事迹的人。学习曹发贵如何学到实处,落实到行动中,这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为此,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金龙说,十几年来,曹发贵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身人民调解工作,以心换心、以理服人、以情感人,赢得了老百姓对他的信任。他的调解工作方法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宝贵财富,认真总结曹发贵的崇高精神和工作经验不仅是对英雄的纪念,最主要是通过学习英雄能够净化灵魂,学以致用。在安徽各地的学习活动中,一些地方把学习活动融入到实际工作,以此作为推动工作的载体。淮南市司法局在第一时间内组织全系统干警通过媒体的报道学习曹发贵的事迹,及时转发上级部门有关学习曹发贵的文件决定,迅速在当地形成学习曹发贵的良好氛围。学习活动做到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坚持执法为民相结合、争做新时期模范干警相结合,干警的工作热情得到了很大的提高。阜阳市公安局看守所在在押人员中开展“学习英雄重新做人,交代余罪洗心革面”活动,收到良好效果。一些在押人员表示,认真交代罪行,争取宽大处理。结合向曹发贵学习,合肥市肥西县政法综治部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了为期一个月的“民间纠纷排查调解月”活动,对多发性、常见性民间纠纷的种类、数量、特点等信息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分析。组织各乡镇和村(居)调解人员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使本区域的矛盾纠纷处在可控状态。
英雄的事迹给人无穷的力量。许多人在学习曹发贵事迹后说,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无职无权无利,能十几年如一日贴近群众、帮助群众、尊重群众,真心实意对群众负责,不愧是广大干部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一盏明亮的航标灯。安徽省司法厅组织宣传处周建群处长是曹发贵事迹的搜集整理者之一,她说,曹发贵没有做出惊天动地的事,但他像是一颗螺丝钉,钉在群众生活的每一个角落,真正实践了一名共产党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伟大理想。曹发贵是她心中永不褪色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