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高望报道 由于我省“一费制”标准尚未举行听证,中小学秋季收费再次成为市民关注热点。为此市教育局昨日出台《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秋季开学收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在省“一费制”收费标准确定之前,各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市教育局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有关直属学校,在省有关部门就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辽政办发〖2004〗7号)文件精神的实施办法出台之前,暂停收取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的借读费。
最近全国上下掀起声讨乱收费的浪潮,教育部昨日公开了各省的治理教育乱收费举报电话。为此紧急通知重申,公办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收费生;不得以举办重点班、共建班、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收取费用。
对学校不按规定擅自收费的,学生及其家长有权拒交,并可向教育、物价等部门举报。9月下旬,市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收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对违纪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教育部举报电话:
010—66096145 66096146
辽宁省举报电话:
(024)86896718 86913750
沈阳市举报电话:22857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