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付可)前天上午,一名刚出生3个月的女婴出现异常,并死在母亲怀里。葵涌镇人民医院的医生在死亡医学证明书上注明婴儿的死亡地点为家中或赴医院途中,死因是“窒息”。深圳市殡仪馆看到医院的死亡医学证明书后,认为死者不排除非自然死亡因素,因此拒绝火化尸体,并要求公安机关进行法医鉴定。
悲:出生才3月的女儿蹊跷死亡
昨天中午,当见到女婴的父母时,他们正守在深圳市殡仪馆的门口,而他们的女儿的尸体则躺在殡仪馆内的冰柜里,由于死者死因可疑,殡仪馆工作人员拒绝火化尸体。
据女婴的妈妈李霞(化名)回忆,她女儿是前天上午出现异常的。“我们一家都住在葵涌镇,昨天早上8点多,我在给女儿洗澡时,她就不停地哭,我抱她出门逛、给她喂奶都不管用,她哭闹了半个多小时。”李霞说,哄着小孩安静下来后,她才把小孩抱到床上睡觉,这时她都没有感觉有什么不对,还以为是小孩累了。李霞说她洗了半个多小时的衣服后再回头一摸小孩,竟发现小孩的手脚都是冰凉的,“我一边拍她身体一边哭喊,但小孩没有一点动静。
李霞称,她发觉不对,立刻就抱着女儿往附近的诊所送,但是诊所的医师稍加诊断,就表示无法抢救并叫李霞赶紧将小孩送往大医院。10多分钟后,小孩被送到葵涌人民医院,医生抢救20分钟后,很快就宣布婴儿已经死亡,婴儿病历写明:患者双瞳孔放大,呼吸停止,心跳未及,口唇和四肢皮肤青紫。葵涌人民医院开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上则注明:婴儿的死亡地点为家中或赴医院途中,而死因则是“窒息”。
李霞丈夫闻讯从工厂赶到医院,发现自己的初生女儿已经被白被子盖上时,当即就痛哭失声。
怒:失去还被怀疑成凶手
“我们肯定不能火化这具尸体,因为婴儿的死因具有不确定性。”深圳市殡仪馆的工作人员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殡仪馆在火化尸体时,要么有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要么有正规医院的标准的死亡医学证明书。
而前天下午他们从葵涌人民医院接回这个死婴时,发现医院开具的死亡原因仅为“窒息”两个字。“这两个字意味着两个可能性,要么是因病窒息死亡,要么就是因为外力窒息死亡。”
而对于殡仪馆的说法,女婴的父母均表示非常气愤。“我怎么可能杀死自己的女儿,平时爱都还来不及。”李霞伤心地说,本来小孩是在湖北老家出生的,由于在深圳工作的丈夫一直想见见自己的骨肉,所以她一坐完月子就急急忙忙带着女儿来到了深。一说起被怀疑的事,李霞夫妇就立刻哭成一团。
愁:经济困难等不及尸检
殡仪馆工作人员解释说,当地医院开具的死亡证明确实是有疑问,所以暂时不能火化,而且他们已经提醒死者父母去联系公安机关进行尸检,以查清婴儿的死因。
李霞丈夫告诉记者,死婴在殡仪馆多保存一天,保存费就要多花三、四百块,如果法医鉴定要等7天才出来,他们就要多花几千块的保存费。“我一个月才2000块钱工资,老婆还没有工作,我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支付这笔费用。”
李霞丈夫表示,他已经联系龙岗公安分局进行尸检,但是妻子遭遇如此大的打击,已经无法留在深圳,他计划今天就陪老婆回湖北老家。
事主质疑
“医院的处理太草率”
李霞表示小孩在出生时嘴唇是紫色的,当地医生表示是怀孕时缺氧所致,并可能有先天性的心脏病。但由于后来女儿病症慢慢消失,他们也没有给小孩进行详细检查。
不管孩子是不是病死的,“医院的处理是比较草率的”,李霞夫妇表示很不满,“首先应该写清楚女儿死亡的确切原因,而不应该摸棱两可的死亡证明书,如果女儿确是因病死亡,为何不可 确实存在可疑之处,应该通知警方调查,他们也愿意接受警方调查。正是因为这件摸棱两可的死亡证明书,才让他们滴血的伤口又撒了一把盐。”
李霞丈夫坚称,这是他们夫妇的第一个小孩,老婆一直都特别疼爱女儿,他绝对不相信妻子会杀死自己的亲骨肉。
女婴的父亲拿起了“全家福”,谁能想到,孩子去了,妻子竟被怀疑称凶手。本报记者 张耀波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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