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汉中讯(记者汉水)汉中朱女士在家中遭殴打,部分财务被掠走一事经本报报道后,9月3日,朱女士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昨日她再次向汉中路派出所报案,但当晚10时许就接到了陌生人的电话威胁。
朱女士与朋友黄某因业务往来密切,引起黄某妻子向某的猜疑。今年8月10日下午,朱女士在家中无端遭到殴打,万余元现金、存折及手机等物被掠走,她当即向110报了案。110民警赶到现场后,见情况复杂,遂带着朱女士及黄某一同到汉中路派出所报案。值班民警做完笔录后,认为此事属民事纠纷,责成黄某负责解决。几天后,黄某在归还了手机等物后就再也没露面。为此,朱女士多次找派出所解决问题,但均遭拒绝。无奈之下,朱女士将此事投诉到本报汉中记者站,并向记者提供了由黄某向朱女士写下的证明。该证明中写着:2004年8月10日下午6时30分左右,因黄某母亲及妻子、妻姐三人无理取闹,将朱女士打伤,拿走现金1.51万元、CDMA三星手机一部、银行存折及身份证等物,并承诺所造成的后果,由黄某出面解决,承担一切责任。
9月3日,朱女士在电话中对记者说,昨日她再次向汉中路派出所报案后,当晚10时许,便接到陌生人的威胁电话,要她否认所发生的一切事情,否则走着瞧。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了汉中路派出所负责此案的陈警官。他告诉记者,所里昨日已传唤了黄某及其妻向某等人,没有发现什么问题,朱女士报的是假案,黄某的证明是被迫写下的,派出所对此还是不予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