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疑犯分别涉嫌抢劫杀人或窝藏或转移赃物,判决最迟两个半月内作出
本报讯(《南方都市报》记者张国栋)
在被提起公诉刚满十天之后,香港凤凰卫视前副主席周一男“灭门”案七名犯罪嫌疑人今日将在深圳市中院接受法院的审判,他们所涉嫌的罪名分别为抢劫、故意杀人、窝藏、转移赃物等。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法院最迟将在两个半月内对该案予以宣判。
在检方此前的提起公诉中,对七人所涉犯罪及在犯罪中的作用作出详细描述:在作案准备阶段,由罗军、吴远翠(女)密谋到周一男女友向永进家抢劫,此后,罗军又纠集张涛、郑安、胡钢等参与作案,并多次踩点及准备了匕首、胶纸、手套等作案工具。
在作案实施阶段,案犯具体的参与情况为:吴远翠见向永进家只有保姆林静一人在家,当即告知罗军,罗军与张涛、郑安、胡钢携带事先准备的作案工具进入案发地点。由罗军、张涛假以送水的名义把房门骗开,入室后将林静捆绑。接着,郑安、胡钢进入房内罗军则在小区门口守候。罗军见向永进、杨小燕以及周一男先后从外回来,即告知张涛、郑安、胡钢,待向永进、周一男等人入房后,张涛、郑安、胡钢合力将向永进、周一男制服后进行捆绑并抢劫,同时逼问保险柜和银行卡的密码,在保险柜中搜得人民币一万元;当暂住该处的会计党振江回来时,张涛、郑安遂对其进行殴打,制服后将其捆绑;与此同时,罗军持抢得的银行卡到银行柜员机查询余额并提取现金,当罗军发现其中的一张银行卡内有人民币六百多万元的余额时,遂授意张涛、郑安、胡钢按事先的商定,将党振江、杨小燕、周一男、林静、向永进等五人全部杀害,予以灭口。
作案后的赃款分割情况为:罗军、张涛、郑安、胡钢、吴远翠持抢来的银行卡,在深圳各大商场购买钻饰、金饰、手机、摄像机等物品,共花费人民币63万余元;罗军、张涛、郑安先后用抢来的银行卡取款5次,得款人民币3.6万元。
在此期间,又有两人卷入本案当中,也一同提堂受审。其中一名嫌犯谢家政明知银行卡系抢劫所得的情况下,两次到银行共取款人民币5万元交给罗军,并获酬人民币1.6万元。而王波则因为明知吴远翠在深圳参与抢劫,仍将吴远翠留宿在自己住处,还和吴远翠一起去当铺典当赃物,因价格不适未果。
在检方起诉的罪名中,罗军、张涛、郑安、胡钢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吴远翠涉嫌抢劫罪,谢家政涉嫌转移赃物罪、王波涉嫌窝藏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