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川组函(1997)41号文件精神,加强省属监狱、劳教单位党建工作,理顺其党的组织关系,9月2日上午,我市召开了市司法局党委归口管理驻资监狱、劳教所党建工作会议座谈会。
会议明确了市司法局党委管理省属监狱、劳教所单位党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协助省司法厅党委、监狱管理局党委、劳教管理局党委指导监狱、劳教单位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组织的决议;指导监狱、劳教单位党委、纪委换届;指导监狱、劳教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建表彰工作;对监狱、劳教单位党委委员违纪问题参与调查、审查和上报处理意见;负责监狱劳教单位党费的收缴、管理和接转组织关系;协调监狱、劳教单位与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完成省司法厅党委交办的有关工作。
会议指出,市司法局党委只负责归口管理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的党建工作,不涉及省属监狱、劳教单位其他工作领导体制的变更;省属监狱、劳教单位的党委仍为党的基层委员会。
会议要求,市司法局党委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作好指导、协调监狱、劳教单位党建工作;监狱劳教单位党委要主动向归口管理的市司法局党委请示报告工作,争取支持,共同作好监狱、劳教单位的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