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郭加奇
据9月6日《华商晨报》报道,由沈阳市职业举报人姜焕文创建的民间举报网站“中国举报网”,日前因涉嫌违反《刑事诉讼法》而被关闭。
据报道,“中国举报网”创办后,在社会上立即引起了强烈反响,平均每天能够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举报信件30多封。这说明,这个民间举报网站是当前社会所需要的。从社会传播的角度来看,民间举报网是一种先进的沟通渠道,它至少在两个方面有可能提高社会效率:
第一,它有可能提高司法部门的工作效率,能够将以前很多因为传播渠道不畅而导致的积压问题,得以迅速传达给公检法部门;第二,它发挥了民间监督的力量,提高了群众监督的效率。
我们看到,民间举报网站涉嫌违法刑事诉讼法,是由于该网站涉及的以电子邮件形式,接受群众举报信息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个人无权受理公民举报和对举报内容进行核实。从这个角度讲,姜焕文创建的这个民间举报网站,确实违反了《刑事诉讼法》。
但是,如果这样的网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创建,并受理公民举报和对举报内容核实,这个网站的行为就属于合法行为。所以,一些看似非法的东西,只要我们加以规范和改造,就可以使其合法化,并能够起到有利于社会发展的目的。比如“博彩”,原本是一种赌博活动,但加以市场规范,剔除其有害因素,使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就可以将之合法化。姜焕文创建的“中国民间举报网”具有合理的内核,使之合法化的操作手法也不会太复杂,那么,我们为什么不能让这个“中国举报网”合法起来呢?
所以,姜焕文的初衷是美好的,如何让一个美好的初衷得以实现,是社会发展的方向。“中国举报网”虽然被关闭了,但我们希望一个合法、高效的“中国举报网”能够尽快开通!这就好比排涝,自发的、非正规的排涝口堵死了,正规的排涝口就应该打开,否则,没有一个好的口子排涝,庄稼就非淹死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