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上海9月6日电(记者冯亦珍)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从6日起推出的《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保障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5周岁以下的从业人员,在发生意外事故而伤残或身故,可获互助保障金。这项计划覆盖进城务工人员。
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在对1千多家基层单位进行深入调研后,草拟了相关条款,并经复旦大学数学系进行了综合评估。
新推出的《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根据上海用工制度的变化,将保障对象扩大到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只要加入工会,可以通过企业工会或劳务中介工会参加这一保障计划。进城务工人员参加了保障计划,成为保障互助会会员后,还可享受互助会提供的公惠医院医疗帮困政策,使上海职业危险程度较高的从业人员提高了抗风险能力。
这项保障计划,延续了以往市职工保障互助会各项保障制度收费低廉的做法,1年缴费每份10元,每份可获保障金2万元,每人最高可参保10份,保障金为20万元。
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还与上海市第二医科大学联手,制定了《从业人员意外伤残鉴定办法》并指定下属的瑞金医院、仁济医院、新华医院、第九人民医院等4家医院为这一计划进行伤残的鉴定的医疗机构。(完)(责任编辑: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