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部门今后将加强对政府性基金的管理,举措之一是实行基金使用项目公示制,使纳税人的钱花得透明,花出效果。这是市财政部门日前针对市人大代表议案作出的答复。
据悉,深圳市的财政性基金大大小小有数十个之多,总金额相当巨大。而这些基金是如何使用的,纳税人不得而知。正由于缺乏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一些基金使用效益不高,甚至被擅自改变用途或造成巨额损失。
这一问题引起了市人大代表的关注,在今年初举行的市三届人大六次会议上,10名人大代表提交《关于加大对政府各种基金管理力度的议案》,建议严格执行基金使用公示制度,定期向市民公布,增强透明度,接受市民的监督。
市财政局在答复中坦承深圳市个别基金确实存在监管不严、使用效益不高的问题,并指出,建立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是加强、规范各种财政性基金管理的当务之急。市财政局今后将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基金管理:一是提高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对无偿使用基金或进行贴息的项目对社会公示,对违规使用基金的项目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二是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一项基金制定一个管理办法的原则,制定或修改每项基金的管理办法。三是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基金用款,每项基金必须编制全年的支出计划,用款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经批准的年度支出计划。四是扩大绩效检查的范围,将绩效检查由事后扩展到事前、事中各个环节,并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今后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记者方兴业)(来源:深圳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