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6日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6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2004-2010年)》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草案)》。
会议听取了国土资源部关于制定全国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规划纲要有关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50多年的努力,我国矿业得到长足发展,为国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但现在一批矿山资源枯竭,接替资源不足,其中煤矿、有色金属矿产尤为突出,直接影响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社会稳定。探寻新的接替资源,延长矿山寿命,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发展的保障能力,已是当前一项紧迫任务。
会议指出,开展危机矿山接替资源找矿工作,必须制定总体规划,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工作重点;必须注重综合研究、设计和评价,尽量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必须科学论证,讲求经济效益;必须充分发挥现有地质队伍的作用,继续推进地质工作管理体制改革;必须运用市场机制,把国家必要扶持与企业自身发展结合起来。为此,要切实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重点部署重要矿山接替资源勘查工作;二是优先安排具备资源条件和市场需求的大中型矿山的探矿,延长矿山服务年限;三是以矿山外围和深部找矿为主,努力扩大危机矿山的保有储量;四是统筹兼顾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积极促进矿业体制改革;五是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
会议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自1997年颁布实施以来,对于完善我国行政监察制度,保障监察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依法行政、从严治政的要求,制定行政监察法的配套实施条例是十分必要的。会议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草案)》经进一步修改后,由国务院公布施行。(完)(责任编辑: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