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日报讯 8月25日,市政府将市交通安全委员会制订的《娄底市道路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方案》转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为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市交安委组织开展了这次交通安全示范乡镇创建活动。活动内容一是建立由乡(镇)到村组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系。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权负责,并成立领导小组,乡镇长任组长,综治、宣传、监察、交通、农机、派出所、交警中队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村(居)委会成立领导小组,由村(居)委会主任任组长,治调主任、社区民警、村民小组长、治安巡逻队员为成员,分片包干,包路、包车,联车主、联驾驶员,在复杂地段设立警示标志。二是建立严格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包括领导小组例会制度、台账管理制度、日常监管和强化监管相结合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救援制度、道路建设与安全设施建设同步进行制度、监督考核奖惩制度等。三是落实具体管理措施。包括分解管理责任并实施目标管理、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整治道路安全隐患、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等。
这次活动为时一年。明年8月市政府将组织检查验收,验收结果以乡镇为单位在全市排名公布。(稿源:娄底日报)(作者:阳山龙 何育德 王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