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受伤该谁管?
2003年11月20日,一场意外的工伤事故降临在涪城区普明菩提村凌军友身上。在我市一民营企业打工的凌军友在上夜班时,被快速转动的磁盘打断了左手的拇指、食指、中指三根手指(经鉴定为3级伤残),成了一名残疾人。对上有八旬老母,下有九岁幼子,妻子多病,全家生活靠凌军友打工维持的这个困难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上加霜。“自己成了残疾人,以后的生活怎么办?”事故发生后凌军友开始与用工单位协商,提出了给予最低医疗和生活救助的要求。用工单位却以没有签订合同为由拒绝了凌军友的请求。凌军友前后十多次找到该单位负责人要求解决,却被单位以种种借口推诿,且态度十分生硬,最后公司保安将他视为无赖不准他进门,每次都对他进行强制驱赶。他于今年3月来到了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协调下,该企业认识到了对凌军友的做法严重违反了《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决定愿意通过协商解决伤残赔偿问题。近日,双方通过劳动仲裁机构,签订了调解协议,企业承担了凌军友的全部医疗费,并一次性支付各种伤残补偿费2.62万元。
打工者最怕生病
据记者调查,我市的农民工尽管以青壮年为主,但生病却是难免的。对于这些打工者来说,工作苦点、工资低点他们都能够承受,但他们最怕的就是生病受伤,这对他们来说,不仅意味着挣不到钱,还意味着要倒贴钱。农民工生病受伤以后,有近60%的人不会花钱去看病,而是仗着年轻硬挺。花钱看病的人中,所在单位为其支出的金额不足实际费用的十二分之一。
打工者怕生病,但他们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状况又往往注定了他们是容易受伤的人群。
明天的保障在哪里?
当越来越多的农民离土离乡进入城市后,如何将他们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已成为一件十分紧迫的事。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步履却是十分艰难。
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什么呢?记者从有关部门的调查问卷中了解到,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企业不愿参加工伤保险,有的即使是高危企业也只是简便随意地购买一些商业意外人身伤害保险应付了事,因此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很难进入工伤社会保险程序。甚至有个别业主在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和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规定工伤事故由事故责任者自负的违法条款,而不少无知的农民工在发生工伤后,认为企业不负担是合理的,只有自认倒霉。
近年来,农民工的工伤问题已成了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突出主题。目前全市为农民工死亡和工伤提供的法律援助占了突出位置。如仅在三台县今年就发生了涉及农民工的96件工伤案件。
(费元吉本报记者李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