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袁女士骑着助动车到饭店吃饭,饭店员工主动过来帮她看管车子。之后袁女士因事外出,后将车子第二次停在饭店门口,结果车子被偷。袁女士将饭店告上法院,日前杨浦法院认定袁女士责任自负。
今年6月29日中午,袁女士骑一辆燃气助动车到饭店用餐,饭店的工作人员施某主动提出可以看管车辆,袁女士就将车子停放在饭店门口的临时停放点。用餐期间,袁女士因事又骑车出去,骑车回来后,她将车又停在饭店门前。饭后,袁女士发现车辆不见了,就与饭店交涉,要饭店赔偿车子丢失的损失,可是饭店不同意赔偿。于是,袁女士告上法院。
法庭上,袁女士认为,饭店工作人员主动提出可以看管车辆,她与饭店之间已经形成了保管合同关系,车辆被盗饭店负有责任,理应赔偿。
最终,法院驳回了袁女士的诉讼请求。
法官点评:很多人可能对本案有这样一个疑惑,就是饭店主动提出为袁女士看管车辆,难道就不承担一点责任吗?
这个案子分两步,第一步是袁女士第一次停车。饭店工作人员主动提出看管,这时饭店的主动表示误导了袁女士,使得她对车子的看管掉以轻心,如果此时车子被盗饭店应当承担一定的过错责任。第二步是袁女士第二次停车。这次袁女士是自己将车停在饭店门口,她也没有证据证明是经过饭店同意的,也未将车钥匙交给饭店,车子始终处于袁女士的控制、使用、保管范围中,饭店提供的仅是一个便利的停车场所。所以袁女士第二次停车就应该对自己的车子尽最大的看管义务,车子丢了也应该自己承担损失。
李学兵 闻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