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西宁9月6日电(文贻炜)
日前,青海省政府在一次整治食盐市场的会议上规定,今后政府各部门和事业单位不得随意接受采访,如接受采访,必须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和新闻主管部门批准。这一规定是对前一段时间新闻媒体披露青海私盐泛滥问题的直接反应,引起了当地新闻工作者的普遍议论和猜测。
前一段时间媒体披露了青海省私盐泛滥问题,确实揭了政府的伤疤,但从根本上说,它促进了盐务管理工作,办了一件大好事。如果政府只看到自己因此遇到的麻烦,增加的工作量,而没有“苦了我一个,幸福千万人”的觉悟,就不能说是负责任的政府,也不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
我国新闻媒体与政府的关系不同于西方,两者的努力方向是一致的,都是为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许多媒体甚至归政府管理,按理说不该发生政府封堵记者采访的事情。但事实上,记者采访吃“闭门羹”的事常有。在一些欠发达地区,这种情况尤其突出。一次,记者就一桩久拖未决的拍卖案前去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访,被告之院领导全去开会了,“今天肯定回不来”。记者心有不甘闯进院长办公室,发现院长端坐在办公桌前。记者们有时打趣,到机关采访就是一追一跑,玩“猫和老鼠”游戏。
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句话:“不怕上告,就怕见报”,主要是针对政府官员说的。一些人之所以回避采访,是因为害怕自己经手的一些阴暗东西被媒体曝光,利亡名毁;而“上告”就不同了,虽说上级领导也监督他,但小范围内的事好抹,尽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光如此,有些政府干部明明没问题也回避记者采访,因为他不知道领导的意思,怕说错了话影响自己的前程。
经验证明,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温家宝总理在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需要着力抓好的一项工作就是完善行政监督机制,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建设法治政府,确保执政为民,新闻舆论监督是一项行之有效的民主监督制度。如果政府对自己的工作从上到下统一宣传口径,有益者传之,有弊者掩之,对群众反映的问题遮遮掩掩,报喜不报忧,不仅不利于上级正确决策,而且会损害自己的社会信誉。
政务公开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党中央提出要努力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一个重要环节就是要实行政务公开。政务公开也是责任政府的一个明显标志。政府行为只有公开、透明,群众才可能进行充分的监督,而有了群众的充分监督,政府才可能尽职尽责。实行阳光政务,积极鼓励公务员开诚布公地表现出开放和自信,这才能真正体现出人民政府执政为民的博大胸怀。(完)(责任编辑:高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