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朝方、通讯员张晓颖报道:政府在城市建设等方面出现投资失误,也要追究责任。昨天,广东省发改委答复省政协委员朱正贤时表示,广东拟建立政府投资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有关实施办法目前正在制定中。省政协委员朱正贤提出,过去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上不切实际、过于超前、盲目攀比,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是造成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祸首”之一。这一点,省发改委在答复中也已明确,并认为这也是造成广东当前投资过热的重要原因。
朱正贤委员建议,城市建设应“量力而行”,各级政府投资城市建设的项目,要控制规模,防止建设规模和标准过分超前,要规范投资项目的资金管理,在清理已有拖欠工程款的同时,从源头上防止新的拖欠发生。
对此,省发改委答复,广东已针对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建设进行了清理和控制,停、缓建了一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清理中没有发现脱离实际的宽马路、大广场项目。
答复说,广东全面进行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截止至今年6月底,全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清还率达78.6%,其中去年当年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清还率达99.74%。省政府在答复中明确要求,相关部门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管理,对资本金不足,或者后续资金不保证的建设项目,不予办理项目许可,计划、建设、国土等部门不能办理立项、颁发施工许可证和用地等手续。而在建设领域,将尽快建立失信惩戒机制。
答复还表示,规范政府投资行为,广东必须完善政府投资体制,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规范政府投资资金管理,日前省政府专门召开电话会议,部署了相关工作。要求对垄断性、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试行业主招标制度,公开竞争;对非经营性的政府投资项目,推行代建制。同时,建立政府投资失误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绩效审计。目前,广东有关部门正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制定有关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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