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9月7日报道 记者 魏传强 通讯员 孙志云
为了吸引消费者,时下许多商家常常推出名目繁多的优惠项目:各种免费券、优惠卡、特价服务层出不穷。然而,在各种“优惠”的背后,往往是商家为消费者设下的“美丽陷阱”。
免费入场却设最低消费
近日,市民孙先生在超市购物时,收到了六里山南路某大剧院赠送的两张免费入场票。上周末,孙先生和妻子持票到该剧院看节目。夫妻二人刚刚坐定,工作人员就问他们,需要什么酒水和点心。孙先生说,他们只想看节目,并不需要吃东西。这时,该工作人员提出,由于孙先生是凭赠票入场的,按照剧院规定,凭赠票入场的观众必须最低消费38元,才可看节目。孙先生当即质疑:赠票上并没有说明有最低消费。但该工作人员却指着票上的一行小字说:“本店有最终解释权。”由于害怕离场会影响妻子的情绪,孙先生只好买了80多元钱的酒水和食品。第二天,孙先生便到市中工商局投诉。
特价菜不得打包
昨晚,家住北园大街的柳先生和朋友一起到宿舍附近一家酒楼聚餐。该酒楼在大堂内显著位置摆出了“乳鸽特价,9元一只”的招牌。于是,柳先生在点菜时特意点了三只乳鸽,打算吃完饭后,带回家给家人吃。可没想到,柳先生在结账时却遇到了麻烦:该酒楼服务员称,酒楼规定特价菜不能打包带走,如果打包则不能享受特价的优惠。柳先生被告知,乳鸽的正常价格是20元一只。
虽然柳先生和朋友据理力争,但酒楼始终不肯让步,无奈之下,柳先生只好放弃了打包的打算。
1999元的免费卡只折价300元
近日,槐荫区王先生获得朋友赠送给他的一张面值为1999元的免费婚纱摄影卡。前几天,王先生与女友持卡到该卡指定的影楼拍照。在店里,他看到有一个1998元的套餐与自己所持卡仅差1元钱,于是便选择了该套餐。结果在他们准备照相时,接待小姐却说,他们无法享受这一套餐,因为他所持的卡是免费赠送的,只能享受固定的服务项目,如果选择1998元套餐,免费卡只能折价300元,补齐差价才行。经过协商,王先生又交了1500元来拍摄这套他认为应该免费的“套餐”。
商家“优惠”噱头损人不利己
济南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近年来,随着商业竞争的日益激烈,各商家推出的优惠服务的花样明显增多;但是涉及此类现象的投诉也成了投诉的新热点,工商局已经查处过很多不法商家。针对这类现象该负责人提醒,一方面消费者应增强防范意识,不要贪图小便宜,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投诉;另一方面,商家在推出各种优惠措施的时候,也要表现出足够的诚意,否则,只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