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开学不久,在南京一所初中担任班主任的赵老师惊讶地发现,操办婚礼、买房、生小孩,竟然成了这些学生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一番调查后她发现,全班将近一半同学在假期都通过网上的“虚拟结婚”,拥有了一个“老公”或“老婆”。
“网婚”是基于网络这个虚拟世界而存在的一种婚姻形式。面对因“网婚”而导致现实婚姻纠纷的现实困境,早在此前就有法律界人士呼吁,现有法律对于网络世界存在盲区,立法机关应高度重视越来越多的“网婚”现象,在立法上尽快突破这个法律盲区。
然而,立法真的就是减少或者消除“网婚”的最佳选择吗?我看未必。笔者以为,我们应该以宽容心态看待“网婚”,以道德来约束“网婚”。
“网婚”不是事实婚姻,更多的是两个人在虚拟世界中交流方式的一种。对已婚者来说,“网婚”这种精神或心灵出轨算不算“不忠诚”,难以界定。尽管法律上有夫妻双方应相互忠实的义务规定,但一般意义上讲,它是指夫妻现实生活方面。
实际上,网上婚姻的形式,更多的可以看做是一种个人的隐私。法律一旦介入个人的隐私中,势必就会变得复杂起来。而且,倘若法律介入“网婚”,很可能会在诉讼程序上引发一系列的不同于现实生活的问题,其中关键的证据收集,必然会成为一大难点。我担心,即使法律明令禁止“网婚”,但又该如何在具体操作上实现呢?毕竟,虚拟和现实,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网婚”的出现,是社会多元化发展的结果,也是人的价值观念日益多样的表现。为什么不能以宽容和理智的心态看待“网婚”呢?起码,越来越多的“网婚”以及低龄化现象,多少折射了人们对于现实婚姻的一种排斥或者恐惧。现实情感的缺失,才是“网婚”出现的根源。
不管怎么说,网络只是提供给人们一条类似于行车时的路线,而“出行”的目的地和方向是由行人自己把握的。所以,对“网婚”现象,我看还是应该从社会舆论和道德自律方面来寻求解决之道。(娄国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