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9日电 近日,浙江省档案局妇女委员会倡议规范女公务员办公礼仪,并为此拟定了《浙江省档案系统女公务员办公礼仪规范》,在衣着、语言、交往、行为4方面对女公务员提出了要求。浙江日报报道,《规范》出台后,很快在国内引起反响,网民们也在网上开展了热烈讨论。
公务员身份决定着装
浙江省档案局副局长王茂法说:“当初是因为看到一些机关女公务员上班时着奇装异服,才制定这一《规范》的,主要是防患于未然。”
《规范》要求的“女公务员着装要庄重得体”得到了大家的认同。国家社科领导小组专家组成员谷迎春教授认为,公务人员不能强调服饰的个性化,这种要求限制在执行公务的过程中。他说:“公务员的着装事实上是一个文化符号,是权力、责任、形象的外在表现,规范这样的着装,是现代社会管理者的本质决定的。”
“女性公务员工作时间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这在各国、各地都是通用的。”浙江省外办的陈女士曾在日本、美国政府部门工作过,她介绍,在日本福井县政府,女性公务员上班时需穿统一服装:灰色的马甲加裙子,自己搭配素色的衬衫。在美国,公务员着装相对宽松,但也有庄重、得体的规定。
浙江省档案局妇女委员会主任吴玲对此表示同感。她说,香港女公务员的着装给人印象深刻,连丝巾、扣子的设计都特别精致美观。一看到她们,就会对整体的工作效能和精神风貌产生良好感受。
要时尚,不要性感
《规范》的出台引出了“时尚是否就是性感”这样的话题。有些人认为:一方面要求女公务员追求时尚,另一方面又不许其性感,只能使她们陷入一个两难选择的境地。
“时尚不等于过多的暴露,更不等于性感。”谷迎春说,性感是个很宽泛的概念,落实到服饰上,大体上是指身体的暴露程度;而时尚是指剪裁、款式、做工、质地以及舒适程度。
服装设计师吴海燕认为,职业装可以非常得体和时尚,更多地体现在线条、版型和材质的变化上,而不是有多少性感。
为何只针对女性
“既然是办公礼仪规范,就应规范全体公务员,而不应只针对女性公务员。”在浙江省妇联,一些女公务员对《规范》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同时也提出了疑问。周女士说,打造健康、大方、庄重、严谨的政府公务员形象,不但必要,而且应该全国推广。但只规范女公务员礼仪是不够的。
浙江省档案局机关党委副书记徐爱华对此疑问表示理解,同时她对此次为何专门针对女公务员解释说,不论性别,公务员社会职能相同,但档案系统有鲜明的行业特点,即女同志相对集中。
缺乏配套规定
《规范》指出:“办公服饰忌色彩鲜艳抢眼”,“着装不应过于单薄透明、短小、紧身”。对这些条款,一些公务员认为没有具体的标准,操作起来有困难。还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规范》出台后,谁是执行者?谁是监督者?违反《规范》者,如何处理?这些都没有配套的规定。
王茂法表示:《规范》的确还有很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事实上,这一《规范》还在讨论修改之中。希望多听各方意见,使《规范》更完善。(马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