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9日电 (高志海、李京华) 今年41岁的北京市无业人员李小平、40岁的黑龙江省无业人员王青海、33岁的黑龙江省无业人员程龙三人结伙预谋,在北京市疯狂抢劫奔驰牌高档轿车并残忍地将司机杀害。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9日遵照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将李小平、王青海、程龙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据介绍,李小平、王青海、程龙预谋在北京抢劫高级轿车并杀害被害人后将所抢车辆销往黑龙江省大庆市。三人商定了在实施抢劫过程中的具体分工,并准备了手枪、手铐、电线等犯罪工具。2001年7月11日,李小平驾车伙同王青海、程龙在北京市朝阳区一公寓停车场,采用冒充警察、持枪威胁等手段,将胡某及其所驾奔驰牌轿车劫持。在前往黑龙江省大庆市销赃途中,程龙用随身携带的电线猛勒胡颈部,致胡机械性窒息死亡。三人将尸体抛至河北省一山沟内,同时抢得移动电话等物。后王青海将所抢车辆销赃,所得赃款被伙分。
此外,这三人又采取上述手段或尾随别车、强行上车等方法,在2001年7月至2003年4月间,先后在北京市多处地点分别劫持4辆奔驰牌轿车和1辆奥迪牌轿车。三人在将所劫车辆开往黑龙江省大庆市途中,程龙均采用电线勒颈的方法,分别将5名被害人杀害。三人先后共抢得奔驰牌轿车5辆、奥迪牌轿车1辆及现金、手表、移动电话等物,共计价值人民币590万余元,在抢劫过程中致6名被害人死亡。
2003年6月,王青海、程龙抢劫后潜逃至吉林省双辽市境内,遇到当地公安机关的围捕。6月19日,王青海、程龙藏匿于双辽市一胡同内被公安人员发现,王青海遂驾驶黑色皇冠牌轿车与程龙夺路逃亡,并冲击民警,在民警躲过其车并用枪击中汽车右后轮胎的情况下,仍强行驱车逃窜。当行驶到一高速路段再次被巡逻的公安民警依法拦截时,王青海驾车高速强行闯关,将堵截的警车撞翻,致使警车内的民警1人死亡、3人受伤。二人被随后追赶到的民警当场抓获。
此外,这三人还犯有其他罪行,后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