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9月10日报道 记者 周爱宝 实习生 刘云
1.供热成本到底实不实
在今天的济南市供热价格听证会上,居民代表反对声音最强烈。居民代表李金星明确表示反对涨价,因为济南市热电总公司的成本核算存在的问题很多,至于是否真实亏损有必要重新审计,相似观点的还有人大代表刘和海、居民代表刘洪美等。舒新天认为居民采暖不宜涨价,蒸汽则可适当上调。
李金星说他请教的是很有名的成本专家,对济南市热电总公司提供的2001-2003年热电单位成本进行了重新核算,发现成本核算不准确,如参照55%:45%的热电分摊成本比例分摊,则五个供热企业的整个供热成本应当降低5413万元。
他认为,济南市热电公司2003年亏损计算不准确。入网费不作为供热企业的收入是错误的。未考虑增值税免征的影响。考虑上述两项因素,2003年济南市热电公司综合指标表中2003年利润为负的992.90万元是不准确的,实际并不亏损而是盈利,具体盈利数额需重新核定。另外,关于2004年成本上涨预计数额不准确。
刘洪美也认为,热电总公司提供的听证会材料,只谈原材料涨价和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回避和掩盖了国家对热电企业的优惠政策。听证会材料采取张冠李戴的手法,用模糊的概念和夸大的数字,不实的对比材料掩盖真实,达到涨价的目的。
2.涨价的幅度太大了
除个别听证代表外,相当一部分听证代表说,与济南市居民收入水平相比,本次供热涨价的幅度太大,平均26.9%,可以说太高了,超过了中低收入居民的承受力。
居民代表张新化说,采暖价格是22.7元太高了,这不是涨了3.2元,实际涨了4.5元,因为19.5元里有1.3元的临时燃料加价,这就是说也有可能调回来,因此没有开听证会,这种从19.5元的基础上上调是一种瞒天过海的做法,以18.2元为基础上涨至22.7元,上涨幅度是24.7%,涨了四分之一,目前是水价涨、粮油价涨、鸡蛋价也涨,在这样的通货膨胀形势下,广大居民难以承受。
济南市统计局刘春英代表说,在调价幅度上要考虑大多数居民都能承受。济南市总工会代表王汝旺说,涨价一定要考虑广大困难职工的承受力。来自小鸭集团的人大代表左同年说,他们的企业好几个月没有发工资了,今年的三栋宿舍楼集中供热费用就拿不起了。像这样的职工济南市还有,供热一定要考虑这部分人。
3.涨价别坏了“蓝天工程”
今天参加会议的代表们对供热涨价对济南市蓝天工程所起的负面作用表示担忧,到会的近2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大多数都提及了这一问题。
居民代表张新华说,由于供热的涨价势必催活土暖气,目前蜂窝销售网点正在紧张备煤,现在已有不少的群众在原有的暖气片上接上了土暖气,有钱谁都愿意用集中供暖,但是绝大部分人的收入水平跟不上供暖价格上涨的水平。用不用集中供热可以说是群众的权利和自由,但是,我们最最担忧的是济南市的蓝天工程怎么办,土暖气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而且对环境造成了污染。希望不要让集中供热成了有钱人和效益好单位的特权。
也有代表说,自己的邻居去年已经改了土暖气,现行的价格就很高,供热部门说涨了3.2元,70平方米的房子就多交224元,其实,70平方米一个采暖季就需要1589元,你说高不高。
4.如何兼顾低保收入家庭
参加会议的工会代表、统计局代表等相当一批代表谈到了低保收入家庭的集中供热问题。有一种观点认为,能享受集中供热的人都是比较富裕的人群,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观点。济南市统计局的刘春英说,他们刚刚做了一个统计调查,目前参加集中供热的低保家庭占5.07%。这次调价后这部分人怎么办?是否可考虑给低保家庭适当的补贴,可参照自来水调价后的补贴方式。
政协委员含笑认为,本次听证会应该有那些承担不起采暖费的下岗职工和低保户代表,听听他们的声音。她说新加坡上调水价,对低收入阶层补贴后,实际交纳的水费比以前反而低了。于艾香委员也认为,上调供热价格必须体现人性关怀,弱势群体必须给予足够的优惠政策。
5.成本上涨价格就涨?
作为政协委员的济南广播电台节目主持人含笑提出,供热商品在世界范围内属于普遍性商品,价格低廉是基本特性,因此不赞成供热价格上升。
她认为供热企业所提出的因企业环保投入增加与企业还贷压力增大两个因素,不能成为供热费上涨的理由。为什么没有听说过家电产品因为原材料上涨而涨价,供热企业却把这一部分应由企业自己承担的费用让消费者买单。
供热企业作为垄断企业如何对其监督?一部分代表提出政府要加强审计监督,同时每一个会计年度应该向社会公布其成本。含笑认为,听证结果的科学性应该得到发挥,物价局应对所涨的那部分价格的用途进行公开。
6.政府缺位怎么办
政协委员孟繁达认为,供热部门与用户的矛盾一部分原因是政府缺位造成的。人大代表赵玉文认为,供热是一项公益事业,供热价格涨多少,应该消费者、企业、政府共同承担,政府应该承担一大部分。
居民代表舒新天则用数据说话:目前济南市没有对供热部门进行政策性亏损补贴,目前对外公布的补贴城市中,大连、天津、石家庄的补贴都在数千万元。热电部门应该积极争取政府的补贴而不是一味去向普通消费者伸手要钱。环保部门一年收取的几百万元的排污费,没有用到补贴电厂的环保改造上,加重了企业负担,热电部门积极协调政府和环保部门争取环保的专项贷款。
舒新天说,应该积极争取国债专项资金,外国政府和组织的环保项目无息贷款都是有很多路子可以探索的。不应当将这部门负担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消费者放弃了燃煤取暖的方式已经为环保做出了贡献,再让消费者负担环保开支是不合理的。
另外,居民用热免征增值税没有落实,增加了供热企业负担。政府承诺落实的一些优惠政策没有到位,建设配套费拖欠严重。
7.分户计量还要拖多久
在今天的听证会上,济南市供热部门代表一再表明分户计量不能用,不可用,目前不具备在济南市实行分户热计量的条件。但是这可是听证代表最强烈的呼声之一。
李金星代表认为,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2000)1268号文件《关于发展热电联产的规定》规定:从2000年10月1日起,新建居民室内采暖供热系统要按照分户安装仪表设计和建设,推行按热量收费。所有居民住宅要在开展试点的基础上逐步进行改造,到2010年基本实现供热计量收费。建设部76号令《民用建筑节能规定》:从2000年10月1日起,新建居民建筑的采暖应当使用双管系统,推行温度调节和用户热量计量装置,试行供热计量收费。上述规定表明,分户计量收费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
李金星认为,热力公司统计具备分户计量条件的房屋不足1%是不准确的。不制定分户计量标准,不仅目前已经具备条件的用户无法安装使用,今后几年新建住房仍然将会穿新鞋走老路,国家提出的到2010年基本实现供热计量收费的目标就不可能实现。
李金星提出,制定双轨制的收费标准已经刻不容缓。现行的按照建筑面积计量收费无法发挥定价机制的引导作用。分户计量是法律规定,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如果不制定相应收费标准,就不能更好地引导科技进步、促进能源节约,更不能顺应民意。制定分户计量收费标准,就有可能逐步推广实行分户计量,否则,就错失良机。
8.代收费坏了供热服务
许多代表谈到,供热公司和部分换气站是两张皮,供热公司把蒸汽卖给换气站,但换气站为了节约费用却不让居民采暖达到舒适温度。
舒新天代表说,部分代收费的物业公司、房地产公司存在财务问题。目前有换热站物业公司每个平方可以实现1.8-2.5元的盈利,个别没有换热站的物业公司通过克扣供热费用从中牟利,除去个别具有经营资质的物业公司外,上述两种物业公司基本不给居民出具发票,其中黑洞不可避免。
刘洪美认为,应取消由物业公司兼管的换热站,改为热电企业直接管理。热电企业将蒸汽卖给换热站,换热站再供给热用户,换热站变成经营企业,以赚钱为目的,室温不够,热用户投诉,热电企业管不着,换热站不理,热用户由“上帝”变成了“三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