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北京青年报》的一篇报道反映了北京一所中学的校规可能过严的问题。在一本学校刚刚下发的《学生德育手册》中,学生见到老师不主动打招呼或在背后直呼老师姓名、起外号;在教学区(教室、大厅、走廊)追逐打闹、玩球、踢毽或大声喧哗;践踏草坪,随地乱扔果皮、纸屑;在黑板和建筑物及地面上乱写乱画……等等14种行为都属于“一般违纪”,要在班内、年级内直至学校内点名批评、写书面检查并通知家长。有家长怀疑,如果完全遵守规定,孩子定被管成“老头老太太”。
问题不仅在于我们怎么看待孩子们的这些错误,而且在于我们怎么估价学校如此纠正这些错误的成本?这里面涉及到关于中小学生教育的一些价值判断:什么才是更重要的———是一个眼下被管束得安安静静、规规矩矩的校园?还是孩子们更快乐、更开放、个性更得到尊重的人生?
家长和其他社会公众,容易将学生的这些小错误估价得较轻;而作为一个“管理单位”,学校则倾向于把这些错误估价得较重。作为管理者,校方希望学生规规矩矩、校园安安静静,管理者(包括教师)
自身,能够得到被管理者(学生)的尊重,这都是很自然的倾向。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学校就可能会有降低处罚起点、加大处罚力度的倾向。
可以说,与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品格教育相比,过严的校规可以看做是一种低成本的管理———对教育者自身的投入和水平要求很低。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简化管理、简化教育的一种形式。
但是,这样的简化仍然是有成本的,这个成本既可能表现为现在孩子们动辄得咎、精神心理高度紧张,也可能表现为这样的严苛与简化会潜移默化地刻入他们正在形成的性格之中,使他们难以获得宽容、开放,尊重他人个性尊严的品格。因为,只有曾经被尊重的个性,才可能尊重他人的个性;只有曾经被尊重的尊严,才可能尊重他人的尊严。学生们的个性尊严一定要得到呵护的道理就在于此,因为这不仅涉及现时的教育者与被教育者,还关系到我们未来的社会。从一定的意义上讲,我们未来的社会孕育在学校之中。
单就学校的管理者来说,可能有降低管理成本的动机———实际上每一个管理者都可能有这样的动机。但是,学校的管理同政府、企业和社会团体的管理都不同,因为,在这里,管理就是教育;在这里,一切都是教育的形式,一切都应该体现教育的精神、考虑到教育的结果。
在这里,作为教育的“成本”之一,教育者的精神投入———爱心、关切和细致入微的示范引导,是一点也“省”不得的。对于刚刚开始社会化、刚刚踏上人生之路的中小学生来说,教育和管理的精细化要求尤其如此。
校规应该被视为教育的重要内容、涉及人的成长,涉及我们希望下一代是一些什么样的人:是快乐、开放、宽容的人,还是拘束、封闭、严苛的人?还有一些价值与前者相关而与后者无缘,比如创造性与幸福。正因如此,校规,应该有教育的其他主体、利益相关者共同参与制定,他们至少应该包括学生本人、学生家长、政府,以至关心教育的社会公众,而不应该限于一个学校的管理者自身。现在一些学校的校规引发争议,还不仅在于它们是否过严的问题,而是这些校规的制定缺乏民主的程序,缺乏对教育的其他重要价值的顾惜。
本报特约评论员马少华页面功能 〖 字体:大 中 小 〗 〖 返回顶端 〗 〖 关闭本页 〗相关文章新闻检索 搜索条件文章标题文章内容 所有时间 昨天以来 3 天以来 7 天以来 15天以来 30天以来 60天以来90天以来新闻热线《新京报》新闻热线010-96096333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 !订报电话:010-96096333投稿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