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归纳职务犯罪四特点
去年1月至今年7月,福建省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943件2192人,其中百万元以上特大案件51件。检察官分析认为,当前职务犯罪有4个特点:贪官外逃多有准备、高官增多、窝案串案突出、与社会丑恶现象并存。
贪官外逃多有准备
检察官发现,很多腐败分子知道自己迟早有一天会案发,因此提前做好外逃准备。很多人“狡兔三窟”,事先办好护照,拿好“绿卡”,把妻子儿女先安排到国外工作或留学,在国外安好家,一有风吹草动就出逃。据统计,去年1月至今年7月,仅福建省就有69名职务犯罪嫌疑人外逃,其中案值在100万元以上外逃的职务犯罪嫌疑人有6人。福州市有6名“落马”高官的子女均在国外留学。福州市公安局原局长徐某、副局长黄某,在“福州首富”———带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首犯陈凯案发后,先后携巨款外逃,其中黄某带着数千万元和情妇逃到了美国。
厅处级犯罪越来越多
此外,该省职务犯罪案件还有三个特点:
“高官”增多。2003年福建省检察机关查办厅处级领导干部69人,同比上升43.8%;今年1月至7月查办厅处级领导干部54人,同比上升45.9%。窝案串案突出。在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中,约有一半以上是在查办一起案件中,通过深挖细查,扩大案件线索而带出来的。
与社会丑恶现象并存。许多职务犯罪都与“包二奶”、吃喝嫖赌等社会丑恶现象相交织。
检察官提醒有关部门加强对领导干部尤其是高级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同时提高办事透明度,真正做到依法行政,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对因公因私出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办理相关手续时,要对其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财产审计。 (据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