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不解的是,我持合法手续交涉十几年都办不成的事,别人怎么拿着假手续在短短时间就能办成呢?”前天下午,年逾七旬的王醒云老人向记者讲述其遭遇时,显得很痛苦,也很无奈。
受赠房产被继子卖掉
位于东城区八宝坑胡同一个110.9平方米的四合院?熏是王醒云与老伴儿张雪峰结成伴侣之地。1990年,定居香港的张雪峰病重,他期望妻子叶落归根回到北京时能有个安身之处,于是在当年8月30日,张不顾病痛到香港律师行办理了转赠法律手续,将北京这个四合院房产转赠给妻子王醒云。9月15日,张雪峰与世长辞。
料理了老伴儿后事后,王醒云便手持相关手续多次从香港赶赴北京市东城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打算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却没想到,东城房管局以赠与人张雪峰未到场且王没有法律规定的委托手续为由不予办理。在1990年后的10多年间,王醒云无奈地奔波于香港和北京之间,问题却始终没有解决。
2002年,王醒云突然得知,继子张庆玖、张曦?穴张雪峰和前妻的孩子?雪已将这个四合院转卖他人。
假证明骗走房产权
根据法院调查,1999年2月2日,张庆玖、张曦来到东城区房管局,以原产权人张雪峰的房产所有证被盗为由,提出补领新证申请。2000年12月4日,他们获得东城区房管局办理的过渡登记。
同日,张庆玖拿着长安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和委托书,回到东城区房管局顺利地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移的登记手续。而这份公证书的内容为:“被继承人张雪峰于1990年9月15日在香港死亡,生前在东城区八宝坑胡同有房产八间。张雪峰的妻子王醒云于1997年12月22日在北京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上述房产应由张雪峰的儿子张庆玖和女儿张曦共同继承。”
2001年4月26日,东城区房管局为张庆玖和张曦办理了继承转移登记,并颁发了房产证。张庆玖和张曦随后将房子全部转卖他人,离开北京便杳无音讯。
“死亡人”愤而上诉
王醒云一下子成了“公证书”上的已经“死亡”的人,不再拥有房子,也再没有她继子的消息。2002年,气愤至极的王醒云将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告上法庭(简称市房管局),并对长安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诉书。
2003年11月,这起“民告官”的行政诉讼案终于给出结果。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决:东城区房管局给张庆玖和张曦颁发房产证的行为违法,驳回王醒云希望撤销继子违法办理的房产证书并重新为自己办理过户手续的请求。
因为没有追回房子,王醒云后上诉到市二中院,但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信报记者 陈峰
实习记者 董宝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