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虎)巫山县笃坪乡驾驶员赵光友因驾驶无牌农用车肇事,造成2人死亡、3人受伤,昨日被巫山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更引人注目的是,巫山县委、县政府同时对该起交通事故启动问责制,追究了5名干部的责任,其中乡长谭先斌被责令引咎辞职,乡农经站站长周祠金被免职。
回放:无牌车辆杀人
今年5月23日下午3时许,赵光友驾驶一辆无牌“时风”四轮农用车,从笃坪乡粮站开往乡场镇。行至笃坪中学下坡路段时,由于车辆制动不良,赵又临危处置不当,车冲入场镇一商店内,将店门前的胡晓娅母子当场撞死,2名行人受伤,赵本人也在事故中受伤。经公安交警部门认定,赵在事故中负有全部责任。
调查:政府管理失职
赵光友被羁押后,县纪委、监察局对此事故调查发现,事故的直接原因虽是肇事司机临危处置不当,但政府在农用车管理中严重失职、渎职是这次事故的重要原因:笃坪乡政府没有认真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和建立应急预案;乡农经站对无牌无照车辆没有进行打击,而是采取收取“保证金”的错误做法,致使该乡无牌无照农用车77辆、证照不全农用车27辆长期营运,安全隐患突出。
问责:五干部被追究
根据《巫山县行政效能监察实施办法》,经县监察局、人事局研究决定,笃坪乡政府被予以警告。
乡党委书记吴宗骏对农用车安全隐患严重失察,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乡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谭先斌,没有跟踪督查落实,致使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混乱,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辞去乡长职务;分管安全的副乡长尹成平对农用车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没有研究处理,被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
此外,乡农经站站长周祠金、工作人员颜学林,对无证照农用车收取“安全保证金”后默许其营运,对事故分别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给予周祠金行政记大过处分,免去其农经站站长职务;给予颜学林行政降级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