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9月13日讯(记者赵国陆)每人每年要缴纳30元到35元不等的“户口管理费”,说是给居委会做“办公经费”。10年来,长清区崮山镇欣源居委会的居民就一直在交着这种弄不明白的钱。
几天前,崮山镇欣源居委会居民向本报反映,居委会每年都要收取“户口管理费”,只要户口落在这里,每年就得交30元的“人头税”。居民感觉这钱交得实在冤。于女士向记者出示了居委会开具的收据,上面写着“户口管理费”的字样,两口人共收60元,并盖了居委会的公章。住在云湖北路的范女士一家4口人,要交130元。董先生去年一下子补交了5年的“户口管理费”500元。
记者随后来到崮山镇派出所,户籍民警谷女士说,该居委会约有230口人,但户籍管理中从来就没有“户口管理费”一说。
欣源居委会办公室没人,主任赵敏在电话中告诉记者,从1994年该居委会成立以来,一直没有办公经费,他承认,根据《居委会组织法》,经费应该由上级政府划拨,但镇上说没钱,就下文让居委会自行向居民收取“户口管理费”。户口落在居委会的每人每年收30元,户口空挂的则收35元。所收款项全部作为居委会的办公费用,10年来一直是这样收的。当记者提出看看镇上发的文件时,赵主任则称发文是1994年的事了,目前手头上没有。
记者多次和崮山镇的相关领导联系,该镇党委办公室的徐主任表示对此事不清楚,要进行了解后才能确定,并让记者13日再联系。今天下午,记者再次联系镇党委,被告知徐主任不在。
随后记者拨打了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电话,一位王姓负责人说,按照规定,这种费用是不应该收的,他表示将和长清有关部门核实此事,如属乱收费将进行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