拨打“市长热线”被拘留案后续
北京站公安段代理人当庭播放电话录音乘客表示只为建议提高服务质量并非扬言搞爆炸
本报讯 乘客丁先生拨打“市长热线”后,被北京站公安段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处以治安拘留7天。丁先生不服这一处罚,将北京铁路公安局北京公安处北京站公安段告上法庭,请求撤销这纸处罚书。昨日上午,东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北京站公安段昨天派了两名工作人员出庭应诉,他们指出,当时丁先生在电话里3次扬言要带炸药搞恐怖活动,而且也只说了自己姓丁,没有留下全名,他的手机号码还是“市长热线”来电显示反映的。接到报案后,公安段抽调了50余名警力,成立专案组,在防爆、安检等方面迅速采取应急措施,因此丁先生的行为干扰了公安机关正常工作。证人证言、电话录音、讯问笔录等证据也都说明丁先生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电话录音等证据在5月22日当天就收集提取,不是事后补上的。为此,他们还请来了“市长热线”的工作人员出庭作证。他们认为,自己作出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处罚得当,执法程序合法。
为证明丁先生当天的确扬言要炸火车站,北京站公安段代理人当庭用笔记本电脑播放了从“市长热线”复制的电话录音。丁先生说话带些口音,语速很快,再加上声音不是很大,记者听得不是特别清楚,但的确听到类似“我要带炸药去”这样的激动话语。整个录音内容主要是丁先生痛诉北京站退票难,服务质量不好。
丁先生的代理律师在法庭上陈述起诉书称:2004年5月22日,丁与同事出差去天津。在北京火车站买车票后准备上车时,发现列车严重超员,两人根本挤不上车。途中,丁先生拨打了“市长热线”,反映火车站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希望“市长热线”能够建议火车站改善服务质量,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意外的是,北京站公安段当天就以其多次拨打“市长热线”扬言携带炸药搞爆炸、属扰乱公共秩序为由,作出拘留7日的处罚,丁先生无法接受这一处罚。他认为自己拨打“市长热线”是为了建议北京火车站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态度,并非扬言携带炸药搞爆炸活动。而且北京站公安段先处罚、后取证,在行政复议阶段又补充收集证据,也违反了法定程序。
原告丁先生的代理人对被告北京站公安段提供的录音证据及出庭证人的证言都表示不予认可。
庭审完毕后,审判长宣布将择期宣判。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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