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天,市民仇小姐给本报打来电话称,她给一朋友打电话时,朋友公司的总机自动台竟传来要对她通话全程进行录音的话语。仇小姐很愤怒地表示,“这太没安全感了,这不是侵犯隐私权嘛。”另外,仇小姐还质疑道,公司对员工电话进行录音监听是否合法。
记者随即拨通了仇小姐提供的电话,果然话筒里传来“为了保证对您的服务质量,你的电话可能被录音”的话。该公司总机小姐跟记者解释说,以前曾有无聊的人打电话骚扰公司员工,公司为“吓唬”这些人,就特地给电话增设了录音功能,希望能起到“震慑”作用。就能否接受自己打电话时被无关的人监听的问题,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一位苏小姐表示能理解,因为“口说无凭嘛,有录音了,到时候发生什么纠纷也有证可依”。而绝大部分市民则表示,设身处地去想象一下,这样通话时会产生“隔墙有耳”的感觉,讲话时会有压力,这显然是侵犯了员工的个人隐私权,因此不管是联系公事,还是私人通话,公司都没有权利监听。
为此,记者请教了有关人士。有种意见表示,由于企业监听的范围属于内部公用电话,其目的是出于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而又没有对此的具体法规,对这种行为的处理还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查研究。江苏联盛律师事务所的阚先锋律师很吃惊地表示,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事,他本人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类电话提示,一些外资企业或大型单位确有可能存在这种现象。但他也很明确地告诉记者,公司擅自安装电话监听设备,监听工作人员电话的行为属于侵犯个人隐私权。因为宪法有规定,公民有通讯自由权,这是不分场合的,除了公安机关用于技侦手段外,任何人或部门都不可以监听公民的电话。(孔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