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为期8天的工会法执法检查于9月8日结束。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志坚说,云南贯彻实施工会法做到了工作扎实,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张志坚在总结检查工作时说,此次整个执法检查工作得到了云南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专门从外地打来电话表示支持检查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牛绍尧主持汇报会。30多家企业、20多个各级政府机关部委参与汇报和沟通。在整个检查工作中,我们感到,云南省贯彻实施工会法工作十分扎实,措施到位有力,成效显著。
张志坚说,云南省贯彻实施工会法具体在以下5个方面成效明显。
一是努力为贯彻实施工会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环境。2003年2月,省委召开了云南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规格最高的工青妇工作会议,使工会工作的开展以及贯彻实施工会法在思想、组织、物质方面有了重要保障。省人大充分履行监督职责,制定了配套性的地方法规,确保工会法能够得到切实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是各级工会始终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作为贯彻工会法的重点。
三是注重从制度和机制安排入手,贯彻实施工会法。主要通过建立健全职代会制度、平等协商制度、集体合同制度、与政府联席会议制度、三方协调机制等制度,确保工会法的有力施行。
四是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的作用,不断加强新建企业工会组织的建设,通过各种形式提高职工的技术技能,完善帮扶措施,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如昆明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已经帮扶困难职工达15万人次,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成绩十分惊人。
五是多方面、多渠道、多形式地贯彻实施工会法。充分发挥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工会以及企业、社会各个方面的积极性,使工会法的贯彻实施落在实处,取得明显成效。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委员、全总原副主席杨兴富从领导重视,法规健全;工会组织建设取得新进展;工会维权机制不断完善;民主管理在创新中不断发展;职工主人翁作用得到发挥等方面对云南贯彻落实工会法工作给予了肯定。
在执法检查中,检查组也发现了一些问题。这些问题主要是认识问题,执法主体问题,工会经费收缴难问题,工会组织组建难、发挥作用难问题,工会维权机制建设难问题。检查组还发现,以职代会为基础的民主管理基本制度面临挑战,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还比较突出,法律不健全,显得有些滞后等。
针对这些问题,检查组建议,应加大工会法宣传力度,解决当前急需解决的重大问题。加大工会法执法力度,逐步解决工会法执行中的几个难题。工会要有一种创新精神,探索工会工作的新路子。解决好立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立法的问题很复杂,不易解决,可以通过国务院制定条例,最高法院作出司法解释等方式解决立法、执法中存在的问题。
检查组在云南检查工作的期间,专门赴昆明、玉溪、大理、丽江等地以及红塔集团等企业深入调研。检查组成员、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江巴吉才,省人大、省总工会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张瑞芳(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