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季教育收费检查昨起展开6检查组赴11个县(区、市)
早报讯(记者陈丽萍)昨日起至9月17日,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负责一个检查组,分成6组到我市各县(区、市)检查今年秋季教育收费情况。
据了解,此次检查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看账目、随机家访等办法进行,每个县(区、市)抽查中学、小学各五六所。检查期间,各县(区、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抽派相关人员配合参加检查,并在市检查组离开后继续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6检查组行程汇总
第一组:市监察局(纠风办),检查单位为鲤城区、市直学校
第二组:市财政局,检查单位为丰泽区、洛江区
第三组:市新闻出版局,检查单位为惠安县、泉港区
第四组:市教育局,检查单位为晋江市、石狮市
第五组:市物价局,检查单位为南安市、安溪县
第六组:市审计局,检查单位为永春县、德化县
10方面检查内容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执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情况;执行《福建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暂行规定》的情况;执行《关于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招收“借读生”工作管理的通知》的情况;执行教育部关于严禁中小学校以举办实习班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情况;学校是否有以任何理由向学生家长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和“共建费”等;是否以“建校费”、“教育基金”、偿还“普九”达标欠款和集资等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及收费使用省财政部门统一负责印制的专用发票的情况和实行收费公示的情况;有关部门有否向学校进行各种摊派或通过学校进行“搭车”收费,特别是有否违反规定强行向学校和学生征订报刊杂志;执行《全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及城市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情况,教育经费和生均公用经费的拨付情况;基层政府是否有截留农村税费财政转移支付用于教育的资金,挤占、平调、截留挪用教育经费、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和学校收费收入的行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