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孩子六年的借读费都交给了学校,后来当我到学校索要该费用时,校长却说拿回借读费也可以,但要把孩子也领走。”9月14日,大东区上园一小一位家长给记者打来电话。
当天上午,记者见到了打来电话的张先生。经了解得知,他和妻子老家都在吉林,十年前来到沈阳。今年8月中旬,他们把8岁的女儿田田送到了上园一小读一年级。按照学校的要求,张先生把2400元借读费交到了学校。
当张先生得知沈阳市中小学停止收取借读费后,他找到该小学的校长希望能领回已交的2400元借读费。校长说借读费只有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才能返还,目前学校没有收到关于如何返还借读费的通知。校长最后对张先生说,要是你现在拿走借读费也行,但是把孩子也领走。
昨天记者和该小学的邬校长取得了联系,邬校长告诉记者,借读费当初是按照有关规定收取,现在是否退给外地民工子女,只有等到相关文件的出台。记者问,如果有的家长现在想拿回借读费,学校真会让家长把孩子领走吗?“我们不会那样做,”她说,“如果真的让他们把孩子领走,这些孩子上哪上学呢?”
大东区教育局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省市有关的教育主管部门正在制定相关规定,再过些日子此规定一定会出台,到那时,借读费如何返还等问题就会有据可依。另外,这位工作人员强调,每个中小学校都没有权利找任何借口将孩子逐出校门。记者周明国记者电话:13940083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