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昨日凌晨零时许,长沙县暮云镇月塘村洗沙矿矿工喻金山在抢救一名落水妇女时,不幸溺水身亡。由于喻金山右脚有点瘸,村民对于他的行为议论纷纷:既为他见义勇为的行为感动,又质疑其行为没有顾及自己的身体能力。(据9月14日《东方新报》)
人们常说“见义勇为”,但总强调“勇”是片面的,应当多宣传量力而行的“见义智为”。
所谓“智为”,是指救助者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实事求是地采取合理、合情的科学救助行为。喻金山腿有残疾、身体瘦小、不习水性,又是在晚上入水救人,其行为已经超出了他的实际能力。他可以考虑其他办法,例如喊别人来救,找救生工具救人。但他没有这样做,结果不但救助未能成功,自己也失去了生命。
见义勇为是社会及传统教育一再强调、弘扬的精神,赖宁等少年典型就是明证。一味地强调“勇为”,导致只要是见义勇为,就只有一片表扬和赞同的声音,却缺乏实事求是的理性探讨。当传统价值观及舆论环境,用一次又一次的赞扬来强化“勇为”时,无形中就是在“封杀”了理性的思考。
文明社会倡导敬畏生命,“见义智为”就符合这一精神。这不是自私,不是利己主义,而是实事求是的理性做法。现在见义勇为者稀缺,如果连这稀缺的“勇为者”都因为“勇为”而无谓消失,那“勇为”的后来者还到哪里去寻找呢?对待见义勇为,应该设置一些有利其成长的宽松的人性化环境,以发展更多后来者。任何思想都要与时俱进,允许“智为”就是一种与时俱进。
人的生命不是草芥,片面强调“勇为”是对生命的不尊重。“勇为”变为“智为”,是对高尚生命的尊重和崇高人性的理性呼唤。我们钦佩喻金山,更呼唤下一个“喻金山”是“智为”而不是“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