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建宁实习生杨康)以同样价格,两次购买回110克冬虫夏草,但质量却不同,“陕西省中医医院的做法令人费解。”消费者冯先生昨天下午到本报投诉时如此说。
昨天下午4时,住在本市东郊的冯先生拿着一份复印的投诉信说,今年8月1日,他受香港朋友之托,在陕西省中医医院药房以每克39.01元的价格为朋友购买了共100克冬虫夏草,准备邮寄到香港。“拿到用普通塑料袋包装的药后,我发现这么贵的虫草,虫体却细而小,质量不怎么好。回家仔细看发现有些断碎的虫草,竟然还是用竹签连接而成的。本想下午就去退换,但担心医院不认。于是我自己花了100元钱,用塑料袋装了10多克虫草,委托陕西省药检所鉴定。8月30日,省药检所的药品检验报告上面标明:‘检样中约65%具上述(虫草)特征,其中约35%的检样虫体部分为虫体短节用竹签连接而成。’随后,我带着所买的虫草,又在西安找了好几家‘藻露堂’的药材行家辨认,行家们说我买的是虫草,但质量比较差。为此,我很不解,我的购药价格不低,但买的药品质量却不好。怎么给朋友交代?”“为了弄清中医医院是否还有这种质量低、价格高的虫草出售给消费者,在9月6日下午,我又花391元,在中医医院买了10克冬虫夏草,拿到药后发现,这次质量却明显好于上次。9月13日,我拿着虫草到陕西中医医院希望给个说法,他们对我很重视,登记后让我等处理答复。但到14日还没有结果。于是,我又到医院要‘说法’,这次医院态度变了,只答应给退药,并说只给一元钱的交通补偿。我不明白,这么大的医院,怎么能出售质量低劣的药呢?”
随后,记者拨通了陕西省中医医院纠风办电话。一位女同志告诉记者,医院领导上午知道此事后很重视,正研究解决,答应给其退回,并赔偿他去检验的费用。但消费者提出的“假一罚十”医院不能接受。因为我们卖出的不是假药,只是部分质量存在一些瑕疵。“医院进购药品都有严格规定,绝对不会向患者卖假药。这批虫草存在部分质量问题,我们认真调查后,将会按照规定,对有关人员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