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区为九运借款1.45亿
2001年7月,为解决迎九运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天河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区政府借款1.45亿元的借款金额和还款计划,这是2000年10月1日《广东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出台后,广州区级人大首次审议表决政府提请的重大事项。
在2001年6月中旬召开的天河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上,张在祥副区长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向银行借款解决迎九运建设资金不足问题的情况,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认为,2001年是天河经济发展的特殊年份,区政府的借款措施是迎九运的需要,是从大局出发。同时,所借资金在两年内完全可以偿还,是从天河区财力相对供给紧张的实际出发,所以借款必要、可行。会议同时要求区政府在建设过程中要注意节约,反对浪费,严格控制“搭便车”项目,确保资金的有效使用。
据了解,此次借款主要解决九运会的道路维修、基础设施建设。借款分两年由天河区本届政府从财政收入中还完。据了解,此次审议前的1个多月,天河区人大常委会多次召开财经工委全体会议对该事项进行初审,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就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具体事项反复论证,从而使常委会对该事项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并取得共识。
(新快报记者 廖颖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