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网讯日前,记者从阳江市妇联获悉,市委办、市府办发出关于转发《市妇联关于做好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援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四项援助措施,确保单亲特困家庭在保障居住条件、患病就医、子女上学、生产自救等方面都可凭证享受各项优惠政策。
据妇联统计,全市因离异、丧偶,由母亲独立支撑,且年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共有2148户。《意见》提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凭妇联审核发放的特困证,可享受各项优惠政策。民政部门对持有特困证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实施最低基本生活保障;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基本医疗问题纳入基本医疗救助制度进行解决,其家庭成员在县级以上医院就诊,凭身份证和特困证减免挂号费、注射费和检验费;教育部门、学校在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子女入学就读问题,应按有关规定免收有关费用。在就业方面,工商部门对申请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除优先办理营业执照外,还减半收取执照工本费和摊位费,免收市场管理费、卫生清洁费;下岗失业的单亲特困母亲再就业时,三年内免收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对持特困证参加各级劳动部门举办的各类技能培训的单亲特困母亲,劳动部门应免收其培训费。
《意见》要求,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了解单亲特困母亲家庭的情况,认真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采取措施落实单亲特困母亲家庭最低生活保障和就业培训工作;农业、卫生等部门要切实为单亲特困母亲家庭解决生活技能和医疗困难问题。(编辑:文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