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13日审理的一起政府当被告的行政案件,迎来了一批特殊的旁听者,他们是来自国家行政学院“省部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的92位省部级官员。(9月14日《新京报》)
这些省部级高官很多人也许是第一次走进法庭,旁听“民告官”案件。通过旁听庭审,官员们感触颇深,深感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任务艰巨。此次旁听活动的组织者、著名行政法专家应松年教授则表示,作为政府官员,旁听行政案件可以亲身感受行政诉讼的全过程,通过个案反省行政诉讼的法律原则和原理,检视自己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依法维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体会司法审判的公正与权威。
从效果看,政府官员走进法庭旁听“民告官”案件,等于接受了一次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的教育,必然会在他们的内心深处留下深刻印记,有助于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从而影响他们未来的决策和行为。因为,法庭庭审是法律实际发挥作用的重要过程,是实现司法公正、维护社会正义的重要环节。在法庭上,无论是法庭的气氛,还是程序的进行,从当事人的各执一词,到代理律师的慷慨陈词,一直到法官宣读判决,每个环节,每个步骤,都体现的是对法律的尊重,是对法律尊严的维护和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法庭上,没有贫富差别,也没有官民之分,所有当事人都地位平等,毫无例外地接受法律的裁判。走进法庭,面对国徽,聆听判决,任何人都能感受到法律至上的地位和力量,而且这种力量是无形的、强大的。因此,法庭庭审是进行法治教育的有效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应当让更多的官员走进法庭,接受司法教育。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官员还没有很好地树立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权力就是一切的观点还有很大的市场,因此他们在做出行政决策和具体行政行为时,根本不把是否合法放在心上,而完全靠强力推行和落实。于是,不断出现集体滥用职权、严重侵犯公民合法权益事件,不断出现行政机关知错不改、将错就错的行政违法事件,不断出现拒不到庭、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事件,甚至有些领导干部直接干预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不仅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而且也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更重要的是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降低了人民政府的公信力。这些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政府的高度重视,并且已经采取切实措施努力从根本上加以解决。立法机关不断健全和完善行政法律体系,最高行政机关则制定了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建设法治政府的基本目标。事实上,国家举办“省部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也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之一。
省部级高官走进法庭旁听庭审的意义是重大的。但要加快推进依法行政进程,就要让更多的官员亲身感受法律的至高无上地位,更多地利用旁听庭审这种有效形式,让官员们走进法庭,接受司法教育,从而培养他们对法律的敬畏意识。因为法庭教育的作用是一般普法教育和案件教学所无法比拟的。只有走进法庭,官员们才能真正认识到行政权的有限性和接受制约的必要性,才能正确的行使权力,最终建成法治政府和有限政府。(稿源:国际在线)(作者:李克杰)(编辑:徐志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