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9月14日,全市退伍安置工作会议在湘潭宾馆举行。会议强调,各部门、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退伍安置政策,切实做好退伍安置工作。市领导劳动、朱明华、胡伏安、周放良、宋厚源参加了会议。
会议首先总结了去年全市退伍安置工作,部署了今年退伍安置工作任务。2003年,全市共接收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1663人,其中城镇退役士兵683人,农村退役士兵864人,转业士官116人。按政策需安排工作的745人,目前已安置689人,安置率达92%。在安置中,民政、劳动、人事、编办、财政、公安等部门互相协作,认真履行了安置工作职责。市编办根据市本级需要安置的具体任务,对市直各行政事业单位逐个核算工勤编制,与民政部门认真细致地制订安置计划;财政部门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及时发放了城镇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半年的生活补助费;面对退伍安置难的矛盾,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积极主动配合市退伍安置办,深入各单位、各企业听取意见,反复耐心做工作,落实安置任务。我市退伍安置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的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国防意识淡薄,片面强调本部门、本单位的困难,拒绝接收政府指令性分配的退伍安置任务,还有的自定与国家退伍安置政策相悖的规定。二是有的单位接收了安置任务,却安置不到位。三是有的部门或单位之间相互推诿,矛盾上交。还有少数单位在退伍安置部门上门做工作时,要么推辞不见或借故拖着不办。这些问题说明我们有的单位领导对退伍士兵的安置在思想上、工作上与政策规定、与上级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会议指出,做好退伍安置工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赋予的法律责任,是党委、政府赋予的政治责任,也是巩固国防、维护社会稳定、加快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国家的退伍安置政策,目前退伍工作仍然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和“按职工比例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分配原则。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严格坚持这一原则,严肃安置工作纪律,依法维护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本报记者陈超良 实习生 唐让)(稿源:湘潭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