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南京大屠杀跨国诉讼”举行听证
本报实习生 尤亮
9月15日上午9点,75岁高龄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起诉日本右翼分子的名誉侵权案在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开始为期两天的听证。这是国内首例针对南京大屠杀的跨国诉讼。在日本右翼分子最近频繁作出诸如修改教科书、否定南京大屠杀等举动的背景下,这次诉讼显得格外引人关注。
1937年12月13日,日军侵入南京城后,夏淑琴全家祖孙9口人中有7人惨遭日军杀害,时年8岁的夏淑琴在身中三刀后,因昏死过去与四岁的妹妹幸免于难。1994年8月,夏淑琴赴日本,以战后第一个到日本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身份参加了日本民间组织的和平集会,向日本民众痛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披露了南京大屠杀的历史真相。然而,1998年12月,在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出版的右翼分子代表人物松村俊夫所著的《对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公然颠倒黑白,诬陷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杀的“假证人”,还说“此夏淑琴并非当年那个8岁的小女孩”、“只是被特意培育成那样”等等。日本另一右翼分子、日本亚细亚大学教养部教授东中野修道,也通过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出版了《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一书,极尽诬蔑之能事,对夏淑琴这位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见证人予以否定。
此后,新华出版社将这两本书译成中文作为内部书籍出版。夏淑琴老人认为这是对其名誉权和人格尊严的极大侮辱。2000年11月28日,夏淑琴委托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分别起诉松村俊夫和东中野修道及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声援南京律师共同代理此案。此案后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由玄武区人民法院受理。
2003年6月,受夏淑琴老人的委托,南京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主任谈臻律师和北京天达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大进律师向南京玄武区法院正式递交了两份民事诉讼状,分别将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告上中国的法庭,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与两被告构成共同侵权,也被作为第二被告。夏淑琴在诉状中提出了5项诉讼请求: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害行为;为原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要求被告在中日两国各主要报纸上向原告赔礼道歉;判令两被告分别向原告赔偿人民币80万元;被告负担全部诉讼费。据悉,此案的听证时间为15、16两日,开庭时间为11月22日、23日。
去年年底,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报请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已将听证、开庭传票通过外交途径递交给被告东中野修道、松村俊夫以及日本展转社株式会社。今年6月,中方已收到日方被告的签收条,表明他们已正式收到传票。但截至9月14日,尚未有被告出庭的任何消息。
1999年10月16日,因为松村俊夫的《对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一书中对自己的污蔑,南京大屠杀幸存者李秀英曾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2003年4月10日,经过一审二审,东京高等法院判决松村俊夫等被告支付李秀英名誉损害赔偿金150万日元,这是有关南京大屠杀的首起名誉权官司。而目前此案,将是国内首例针对大屠杀的名誉权官司。
如此重要的案件,自然吸引了众多媒体的目光,据了解,到玄武法院旁听此案的媒体中,除了我国媒体之外,还有日本一家通讯社的记者。有关专家认为,“夏淑琴案”取得胜诉的几率很大。专家还认为,这个案子的意义非常重大,因为以往不管是南京大屠杀还是日本细菌战,中国受害者一般都要远赴重洋去日本提起诉讼,这给他们的维权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而按照国际惯例,涉及二战期间的民事诉讼是可以在中国进行的,“夏淑琴案”在南京的开审为中国人就二战期间的维权开辟了新的领域和渠道。至于案件的最终结果,专家们认为,现在还很难说,因为中国和日本还没有在司法上签订相关条约,最好日本法院能就此案作出执行配合。
(本报南京9月1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