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南宁9月16日电(记者刘伟、李嘉)
为防止出现“工程上去,干部倒下”现象,南宁市近年来在城市建设方面不断强化党的执政能力建设,严格坚持城市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进行的态势,实行执法监察关口前移,确保城市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双丰收”。
建立多方面、多层次联动的监督机制
2002年,南宁城市建设预算投入资金50多亿元,建设项目118项;2003年,南宁城市建设预算投入70多亿元,建设项目114项;2004年城市建设预算投资122亿元,建设项目193项。两年多来,南宁市在城市建设方面的投资规模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最高记录。
“如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发生了腐败案,干部倒下了,那么即使城市建设得再美丽,这种美丽也会大打折扣,我们既对不起党和政府,也对不起广大市民。”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南宁市委书记李纪恒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坚持实行‘所有工程都要公开招标投标,纪检监察机关全程跟踪监察,所有项目完工后要依法进行审计,对违法违纪案件速查速办,加强人大、政协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五项原则,做到项目开展到哪里,监督工作就深入到哪里。”
南宁市监察局局长陈琪说,市委、市政府成立了以市纪委书记为组长,市监察局局长为副组长,市、县(区)及各工程项目业主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为小组成员的城市建设监察小组,形成了一个纵向县区延伸,横向各单位、行业展开,上下协同,左右联动,共同监督的工作网络。
市监察局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实行全程监督,同时负责将全市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及个人。通过跟踪监督检查,2002年以来,他们共纠正了施工、监理单位的违规行为和行政执法部门不依法行政等问题46起。
检察机关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采取全面监督和重点跟踪相结合的措施,如对南宁市国际会展中心和琅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进行跟踪监督,多次派人员到琅东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现场了解情况,并每月听取一次工程建设情况汇报。
检察机关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设立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点,并派人员驻点,对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并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受理涉嫌职务犯罪的举报。迄今已先后对长湖路等工程的资格预审、监理、施工等招投标过程进行了112次全程监督。2003年初,检察机关依法立案查处了由市监察机关移交的江南区建设局陆某和市建设监理公司黄某在江南大道建设过程中涉嫌受贿的案件,依法快侦快诉,法院对他们作出有罪判决。
审计部门对建设项目开工前、在建、竣工三个环节的资金使用严格实行审计监督。2003年,通过审计,全市重点城市建设工程共查出违规金额600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1.9亿多元,管理不规范资金3.6亿多元。对查出的问题,审计部门及时提出整顿要求,责成项目业主进行纠正。
依法行政,实行“双合同”制度,严把招投标关
在城市建设管理过程中,南宁市坚持依法行政,出台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标拍卖、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进入市场等四项制度,建立健全建设项目双合同、廉政准入、跟踪监督、项目审计等制度。
所谓“双合同”制度,是指承担重点城市建设工程的承包双方在签订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廉政责任书》,后者明确承发包双方要自觉遵守各项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同时凡是不签订廉政责任的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施工许可证,切实做到工程建设和廉政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双合同”制度最大限度地规范了建设工程甲乙双方的行为。2002年以来,南宁市共签订《廉政责任书》215份,仅有1家建筑施工企业因管理混乱,将中标工程转包给个体老板施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被作为不良记录载入工程交易中心数据库,取消其参加政府重点工程建设资格。
市建设局和监察局联合出台了《南宁市有形建筑市场廉政准入制度》,对工程建设及工程招投标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管。市监察局在工程交易市场设有监察室,使招标工作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并重点对评委抽取、评标过程及评标结果确定等关键环节进行现场监督,实行评标结果公示制。2002年至今,他们通过参与工程招投标监督,纠正了招投标工作出现的违规行为17起,协调解决了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共58件(次)。
阳光操作:防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
上世纪90年代,广西壮族自治区原主席成克杰曾违规插手干预南宁一宗土地使用权出卖行为,造成土地使用权“贱卖”的腐败事件。为避免再度发生类似的腐败行为,南宁市对经营性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律采取在市土地交易市场公开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公开出让项目土地使用权。
“这样做的目的就是防止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土地使用权交易等‘暗箱操作’行为发生。”南宁市建设局局长魏凤君说,“在旧城改造项目土地使用权出让前,我们及时将土地的性质、范围、规划指标、公开出让等相关信息通过报纸等媒体公布。”
今年以来,南宁旧城改造项目土地使用出让共两宗,面积118亩,均采取上述“三公开”方式出让,为政府收取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净收益1878万元,被拆迁群众得到了合理补偿。
南宁市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市城市建设监察小组成立后,立即向社会公布了监察小组人员名单、办公电话和投诉电话;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及个人后,南宁市监察部门及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把知情权和监督权交给市民。
关口前移,教育先行。市监察局和建设局联合举办了城市建设重点工程项目培训班,对有关执法人员,项目业主及市、县、区各级领导400多人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管理、效能监察、党纪政纪知识教育。市监察局对工程项目的监督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培训,讲解工程从报建到竣工的监督方法,使监督工作做到行为有规范、是非有标准、执法有根据、操作有程序。
多层次的、全过程的廉政监管制度极大地推动了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去年南宁市共完成重点工程公开招投标项目126个,原工程投资预算13.03亿元,实际中标价为10.93亿元,为国家节约资金2.1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