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辆微型车冒着飘泼大雨驶进楚雄市苍岭镇卫生院,从车上跳下来的医护人员迅速将竹园村委会羊角村产妇李琼莲送进了手术室。李琼莲流着泪说:“要不是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要说小孩能顺利生产,就连我这条命也难保了!”
楚雄市自2003年7月实施医疗卫生改革以来,把开展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该市对各乡(镇)卫生院长及市、乡镇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人员集中进行业务培训,为合作医疗工作的规范开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严格按照中央财政每年人均补助10元,省、州、市财政按4:3:3比例配套10元,农民承担10元的基数要求,抓好合作医疗资金落实,并实行专户专管。此外,楚雄市还实行了市、乡、村药品统一招标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管理,减少中间环节,减轻农民负担。为使农民及时享受到补偿的实惠,该市采取门诊费用和乡(镇)卫生院住院费实行当场减免,县级和异地住院费用实行每月补偿一次,参保人员在外就医,持病历和发票回市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按规定比例报销,对当年没有发生医疗费用的参合农民,年底免费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等,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参合积极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1年,全市参合率已达92.5%,筹集合作医疗基金8555954元,已有255750人(次)享受到就诊医药费用减免,占参合农户的80.08%,减免报销金额达436875元,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
贾云巍 李福臣(云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