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7日电(记者杨维汉)当前,我国西部地区检察机关存在人才总量不足、高层次人才紧缺,队伍结构失衡、分布不合理等问题。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提出合理调配使用现有检察官队伍资源等5条措施,积极抓好西部地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
“当前要解决西部地区检察机关法律专业人才短缺问题,不能一味要求降低门槛,放宽准入条件。”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应当通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稳定现有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培养后续人才、开发实用人才,从根本上解决西部地区检察机关法律专业人才短缺的问题。”
《规划》中加强西部地区检察人才队伍建设的5条具体措施是:
——合理调配使用现有检察官队伍资源。目前各级检察院都有部分具有检察官职务的人员分散在综合部门,未从事检察业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既造成了检察官资源的浪费,也加剧了办案力量不足的矛盾。应逐步将这部分检察官调整到检察业务部门,补充办案一线力量。
——改进编制管理办法和招录方式。为吸引和留住人才,各地可由省、地级检察院适当上收一部分基层检察院的编制,统一招录一批符合检察官任职条件的人员或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毕业生,分配到基层检察院工作。
——加大对口支援力度。西部地区各省(区、市),每年要有计划地在省、地两级检察院和条件较好的基层检察院抽调部分检察官到所属条件较差的基层检察院定期帮助工作。同时,高检院将继续组织东西部地区检察院互派干部挂职锻炼等活动,为西部地区检察机关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
——与团中央联合实施大学生青年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从2004年开始,每年招募500名左右应届大学毕业生志愿者,分配到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服务。在服务期内,由国家统一发放生活费、交通费,落实医疗和人身伤害保险,在参加公务员、研究生和国家司法考试时,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
——实行公开选拔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人选。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要有计划地拿出部分副检察长岗位,通过公开选拔的方式,吸引社会上符合检察官任职条件的高素质人才到基层检察院工作。
这位负责人指出,西部地区检察人才开发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本着突出急需、政策倾斜、不断推进的思路,分阶段、分步骤地稳步推进。(完)(责任编辑: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