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维也纳9月18日电(记者宋国城)出席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会议的中国常驻联合国维也纳办事处和其它国际组织代表张炎大使18日表示,通过谈判在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框架内和平解决伊朗核问题符合所有各方的利益。
张炎是在会议当天通过有关伊朗核问题决议后发言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说,在处理伊朗核问题上,中方一贯主张采取与“维也纳精神”即协商一致的做法相符的方式处理有关问题。基于这一立场,中方不赞成关于“中止辩论”不结盟运动提交的修正案的动议。
张炎说,伊朗核问题应该而且完全能够在机构的框架内通过对话妥善解决,不赞成将其提交联合国安理会,这是中方在这一问题上的基本立场。他认为,刚刚通过的决议未超出上述框架,要求国际原子能机构和总干事为处理伊朗核问题继续作出努力符合中方的有关立场。但决议仍存在有失平衡和不尽合理的方面。
张炎表示,经过一年多来各方共同努力,伊朗核问题正在继续朝着有利于问题和平解决的方向发展。当前,各方应保持耐心和克制,继续合作势头,避免使迄今所作的努力前功尽弃。他说,中方愿与各方一道,继续本着务实、合作的精神,为实现早日在机构框架内妥善解决这一问题共同努力。
张炎还希望伊朗继续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全面合作,切实履行其所承担的义务,澄清遗留问题,早日批准《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同时,国际社会应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对待伊朗合理的关切和正当权益,尊重伊朗在严格履行保障监督义务下和平利用核能的权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