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9月23日讯(记者赵国陆)六岁的孩子喝了半个月的变味牛奶,发烧腹泻入院治疗,其父母发现牛奶有问题要求商家赔偿时,却被以“免检产品”和“拿不出病因证明”为由拒绝。今天上午,在历下区消协的调解下,商家做出了赔偿。
省城李女士买了一箱某品牌的纯鲜牛奶,9月11日晚,六岁的孩子发烧腹泻,被迅速送到济南市中心医院。16日李女士再次给孩子喝这种牛奶时,孩子喝了两口就不喝了,她接着吸了一口,感觉又苦又涩,还有股臭味。
李女士气愤地说,从8月30日买回来后就一直给孩子喝这牛奶,整整喝了半个月!保质期内居然变质,还宣称什么“天天天然”呢,难怪孩子闹肚子。她给记者出示的牛奶包装上,清楚地印着生产日期为8月28日。当晚她找到卖奶的商店换了牛奶,并向该牛奶厂家的济南分公司投诉索赔。
18日上午,济南分公司派两名业务员到李女士家看了病历后,让她带孩子去医院复查,表示可以支付医疗费,并按坏一赔二的原则赔牛奶。李女士带孩子到医院复查后,被告知最多可以赔三箱奶或者同等数额的现金,并称这是国家免检产品,不可能有质量问题。
李女士一气之下投诉到历下区消费者协会,并要求赔偿50000元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只有在医院出具证明孩子生病是喝了他们的牛奶引起的,才给予赔偿。而李女士说,事实上医院不可能开具这种证明。历下区消协的邓先生告诉记者,商家要求开具这种证明是不对的,吃了变质食品,身体肯定出问题。
该厂家济南分公司的孙经理承认,其业务员在与消费者沟通时产生了误会。他解释说,牛奶变质是在运输和销售过程中,因存储条件如高温、压损等因素造成的。
在消协调解下,该公司表示,虽然李女士不能提供全部的医疗费单据,但本着为消费者负责的态度,对孩子的医疗费给予相应赔偿,赠送5箱纯鲜牛奶表示慰问,并向李女士一家表示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