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苏桂秋)“谢谢你对我们的监督批评,我们一定以这件事情为借鉴,认真自查整改。”昨天上午,某防治站的两位负责人来到宏誉大厦,向在这里工作的郑女士赔礼道歉,并退还了郑女士给儿子接种流感疫苗时防治站多收的5元体检费。郑女士激动地说:“《大连日报》给了我们读者监督的权利,我们一定要珍惜用好,感谢《大连日报》为老百姓办实事。”
9月13日,本报在B3版刊登了《给自己建一道防“流感”堤坝》,为防止流感疫苗接种中的搭车收费行为,报道中特别提示了接种流感疫苗的费用不超过77元(疫苗费75元和手续费2元左右),并留下了本报举报电话:82560863。报道刊登后,举报电话立即成了本报热线。22日中午,记者接到了郑女士的电话,反映某防治站给3周岁以上儿童接种流感疫苗收费超出了77元。记者问郑女士是否包括体检等别的项目?郑女士告诉记者,防治站发给我们的接种收费单上填的是109元,由于自己看过了《大连日报》的报道,因此,在交费前一再向防治站工作人员说明自己除了给孩子打流感疫苗,别的什么检查都不做。但收费的工作人员仍然告诉她收82元。郑女士说,自己交完了钱就领着儿子去打了流感疫苗,从收费到打针整个过程没有人告知她去做体检,也没有导诊员。
22日13时多,记者打通了该防治站的电话,以孩子家长的身份询问接种流感疫苗的费用问题,并一再说明只打疫苗,不做任何检查,结果被告知费用为82元。15时多,本报记者与相关部门负责人一起来到该防治站,察看了收费账单,发现有16张82元、4张109元的收费单据。这里的负责人解释:82元包括儿童体检费5元,109元中包括佝偻病化验费和体检费。对于郑女士交了82元而孩子没有享受到体检,这位负责人解释说,他们已经告知了,但可能郑女士没有听到。
不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当即作出决定:责令该防治站立即自查整改;以此为戒在全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收费公示和服务作风整改,欢迎群众监督;将多收的5元钱退还给郑女士并上门赔礼道歉。